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 目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汇聚圣水洗浴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市浑南区汇聚圣水洗浴中心 编制日期 2015年12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 项目名称—指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做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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