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 地点 | 吉林省松原年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位于扶余市北环路两侧,占地面积204km2。 | | 吉林省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位于吉林省扶余县东南部,从新城局园区102国道与301省道划分为东南、东北、西南和西北四个片区。具体北以该县蔡家沟镇为界,南与该县陶赖昭镇为邻,东与榆树市接壤,西靠该县的三岔河镇。南北长约30公里,东西宽约20公里,土地总面积204平方公里。开发区主要已农产品交易、农资经销、餐饮服务等,结合园区仓储、加工、交易、综合服务和管理等基本功能将园区划分为四大分区,即:批发市场、粮食收储交易区、活畜交易区、商贸与生活区。 | | 锅炉烟气、工艺废气、生产和生活污水、交通噪声和设备噪声 | |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 施工期:污水进入旱厕或就地泼洒自然蒸发;废气以各种施工扬尘为主,主要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物料堆等;噪声体现为各种施工设备噪声,主要为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设备集中使用,加强设备维护等;固体废物有弃土方以及施工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是弃土分层保护恢复表层植被,集中收集处理各种垃圾。在对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各个企事业单位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统一排入扶余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及办公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运送至扶余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业噪声、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减震,隔声和加设声屏障的方式进行治理。 |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 | 向环评单位索要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4日 |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 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肖主任 13804388774 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刘工 0431-81166135 | | | | | | | |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201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