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电镀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
一、建设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九台电镀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项目东侧隔丙九路为空地;南侧隔甲九南路为吉林清新伟业净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西侧隔丙八路为北方特缆;北侧隔甲九路为闲置厂房和空地。根据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周边均为工业用地。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电镀加工产品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等镀件,包括镀锌、镀镍、金属镀铬、塑料镀铬、镀金、镀银、镀锡、硬铬、电泳漆、汝铁硼磷化、铝氧化和铁氧化,共计64条生产线。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1、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3)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设备及运输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处理不当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3)运营期各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废气:路基路面综合性施工场地要建设围挡设施,以减少粉状材料对外环境的扩散;运输材料的公路、施工现场及靠近环境保护目标的区域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应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的维护与管理,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严禁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内高速行驶,以减少扬尘量。 废水:在施工营地处设带防渗措施的室外旱厕,粪便定期清淘,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议用于积肥),严禁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程。 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道路两侧的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前应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了解居民的作息时间,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作业,施工在晚10:00至第二天6:00期间应停止噪声大的设备进行施工,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 固废:本工程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可以利用的则应充分利用,以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需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2、运营期 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经过分别收集,综合处理系统,经处理废水出水水质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废气主要为酸雾、含氰废气、电泳固化废气、锅炉烟气、烘道燃烧废气和食堂油烟,均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设备噪声采取隔声、吸声、降噪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废物采取厂家回收或出售等方案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为城市交通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九台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针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均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被调查公众支持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长春市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的方式和场所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鸿鑫电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长春 电 话:13364616600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邮编:130022) 电 话:0431-81153322 八、起止日期 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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