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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天易示范区大鹏路提质改造工程网上公示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总投资38157.42万元,拟建地位于湘潭天易示范区。 大鹏路(玉兰路—海棠路段)全长1671.7m,路幅宽度为40m,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西起玉兰路口,东至海棠路,为一条东西走向的主干道,依次与银杏路、金桂路、雪松路相交。大鹏路现状为三幅路,车行道14m宽(双向四车道),两侧各2m绿化分隔带,两侧各5m非机动车道(其中设置2.5m宽路内停车带),与玉兰路、银杏路相交采用信号灯控制交叉口,与金桂路、雪松路相交采用环形交叉口。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6个月,2015年6月开工至2015年12月20日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本项目为城市道路建设工程,营运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汽车尾气、路面径流以及交通噪声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规划部门对在道路附近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提出避让距离的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绿化、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加强路面养护及排水系统的维护,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区域交通条件的提质,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步伐,有利于改善区域交通现状和投资环境,对完善湘潭天易示范区交通路网功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203235059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10-51230069 传 真:010-5123006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您是否知道本项目的筹建?⑵您是否赞成本项目的建设?⑶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⑷.当地环境主要的污染因素?⑸您是否满意当地环境质量现状?⑹项目建成后应加强哪方面的污染治理?⑺项目的建设带来的区域经济效益?⑻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⑼其它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登陆相关网站,表达您的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公布之日起10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湘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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