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昱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接受福州昱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承担福州昱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汽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将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拆解10000辆机动车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昱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鹤上镇莲花村。 占地面积:约8260.5m2 投资总额:4000万元 项目规模:年拆解机动车10000辆。含小型汽车6000辆、大中型汽车3000辆,摩托车1000辆(不拆解电动车)。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建设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建设厂区内生产厂房和相应配套设施,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会产生短期的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的行驶会产生一些汽车尾气;运输及机械作业、设备安装会产生噪声,声级值范围在 80dB(A)~90dB(A);施工期间废(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和生活,包括混凝土拌和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以SS为主;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建筑材料。由于项目建设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以上这些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影响时间较短。 2、运营期 建设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拆解过程中切割部分部件产生的粉尘,汽、柴油卸油收集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空调制冷剂(氟利昂),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容器储存后外运处理。该项目的废水由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构成,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排入莲花村雨水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厂区边的稻田。拆解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基础进行减震处理、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声环境影响。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蓄电池、催化转化器、机油滤清器、含汞开关、线路板、液晶屏等电子元件、含油手套、抹布等、废油液(燃料油、发动机油、空调制冷剂、润滑油等)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可用零部件、金属、玻璃、橡胶、塑料等聚合物(不包括橡胶)、经过改良的有机天然材料可回收、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和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州昱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9066111 五、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国环评证乙字第2202号)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上三路32号 咨询及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46443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1、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2、公众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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