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由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的《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有关要求,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产品研发中心改建项目 2、建设单位: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创业大道6号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4、建设性质:改扩建 5、行业类别:C2641涂料制造 6、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7、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亿隆漆业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约987m2,建筑面积2638.26m2。拟建设1栋四层钢混结构科研大楼,其中1~2层布置中试车间,3层车间布置办公室、实验室,4层车间布置档案室、会议室等,不新建食堂、宿舍。 8、生产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水性涂料和高固体分涂料的研发以及中试生产,中试设计生产规模为水性涂料2300t/a、高固体分涂料700t/a。 9、工作制度:项目全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度(夜间不生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对策、措施要点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涂料生产工艺过程无废水产生。设备清洗废水中主要为含有少量树脂类物质,不外排,在车间设置废水缸或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作为原料补水用到下一批同类产品中。喷柜中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为危废,交有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双福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管网进入双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 标准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原辅料搅拌分散、喷涂、烘烤等情况下有机溶剂挥发,通过集气罩集中收集,经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共设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位于一楼的废气处理装置收集处理1层车间废气;位于屋顶的废气处理装置收集处理2、3层车间废气,两套装置分别经各自排气筒升屋顶排放。 另外,车间需加强通风,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非甲烷总烃、二甲苯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新污染源)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设备主要有搅拌机、风机、空压机等,噪声值为75~80dB(A),集中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噪声源强总体较小,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对高噪设备采取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后可有效减少车间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漆渣、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依托厂区原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不同危险废物分区储存,危险废物暂存、转移及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8-2001)。过滤产生的滤渣可回收再利用。废粉料包装袋属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场统一处置。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置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了环境风险。本项目实验室、中试车间涉及到的乙酸丁酯、100#溶剂油、环氧树脂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叠加后未超过临界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潜存有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风险。当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概率将大大减小,其最大可信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和后果也将大大减小,能将事故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可以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要求,符合双福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较好。本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严格按照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治理措施落实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小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厂址附近或项目影响区域内有关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关心拟建项目的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事项:(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2)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3)在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E-mail)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津区双福工业园创业大道6号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5823183380 (2)评价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重庆市渝州路79号后勤工程学院环科所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5683753231 另外,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将以调查表形式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并对《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进行全文公示。各位公众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重庆亿隆漆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查询《报告书》(送审版),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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