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瓦房店市谢屯镇市政基础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瓦房店市谢屯镇范围内 4.建设内容: 本项目基础设施内容包含区内道路、市政管网(包括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燃气、热力等)、绿化工程、停车场等,投资总额90亿元,用地面积9.7平方公里。 5.工艺主要产污环节: 施工期:扬尘、噪声以及土地的占用。 营运期: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 6.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方案。施工现场采取降尘、降噪措施,保持施工沿线周边地区的环境质量。 营运期:沿线绿化,科学控制车流量。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为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工程,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城区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工程符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角保护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8、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已经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在本项目环评公示网页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认为必要时刻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9、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周边企业、居民及相关部门。 为了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对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建设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10、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具体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通过电话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反映。 特别提示:反映意见提出建议时,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住址、单位、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11、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本报告公示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2、环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大连经环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411-8689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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