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蓬莱大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蓬莱大道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宜良县 占地面积:45.07hm2 项目投资:总投资71118.25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蓬莱大道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宽64m,线路全长6.7km,全程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改造,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50km/h,最大挖深0.57m,最大填高1.4m,最大纵坡1.7%,全程以填方为主。 本项目设大桥1座,为130mT型连续梁。 本项目共设置12处平面交叉,交叉型式主要为T型交叉、十字交叉及Y型交叉三种进行交通渠化。 路线走向: 路线起于国道G324线K2473+065小渡口十字路口,止于K2479+770江头村附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第一次公示,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部分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通过现场调查和现状监测,掌握项目建设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和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通过工程分析论证工程污染特征,核算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分析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从而提出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从环保角度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上级主管部门和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决策、建设单位进行环境管理以及设计单位优化其具体项目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注意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29日。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 12 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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