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明康医院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毕节明康医院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承担编制的“毕节明康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就本次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毕节明康医院 ⑵建设单位:毕节明康医院 ⑶建设地点:毕节市环城北路1252号 ⑷建设性质:新建 ⑸建设内容及规模:床位(牙椅)共101张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装修产生的噪声及装修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环境的影响。 (2)项目营运期医疗废水、恶臭气体、汽车尾气、发电机废气、设备噪声、医疗及危险固废等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恶臭污染物通过采取除臭设施,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烟气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高层屋顶排放,而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边影响不大,项目营运期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营期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二级处理并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毕节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对营运期噪声采取减振、绿化隔声等措施措施,可满足2类区的要求。项目营运期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物送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本项目改建后,对院内进行绿化,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符合有关环保政策的要求,选址合理。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主要为营运期产生的医疗废水,恶臭、设备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问题,本环评在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针对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影响等。 在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后,能确保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其他内容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3)环评应注意的问题; (4)其他与项目环评有关的问题。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截止。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毕节明康医院 联 系 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1838612619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联 系 人:唐从国 联系电话:15329501909 中国科学院地球化学研究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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