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滨海新区新建市政道路—滨纬二路项目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向公众公告环评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环评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儋州市滨海新区新建市政道路---滨纬二路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儋州市白马井滨海新区 建设内容:儋州市滨海新区新建市政道路---滨纬二路起点滨海大道,终点滨海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2168.392m,设计车速为50km/h,红线宽度为50m。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燃气工程以及道路景观绿化和附属设施建设。 总投资:14510.0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儋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url=]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国土环境资源局四路[/url] 邮编:571700 联系人:邢工 联系方式:2388261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环海国际大厦6楼 邮编:570125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560758223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概况;(3)环境质量状况;(4)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6)项目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性分析;(7)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8)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9)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公众参与调查;(11)结论与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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