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无水氟化氢项目技术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 “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无水氟化氢项目技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为打造拥有“萤石采选—无水氟化氢—下游高附加值氟化工产品”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郴州氟化学公司拟利用厂区内预留用地,对现有氟化氢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全氟聚醚生产线和双氟磺酰亚胺锂生产线,建设规模分别为全氟聚醚10吨/年、双氟磺酰亚胺锂50吨/年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废气、废水经相应处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废水各预测因子叠加本底值后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可做到噪声不扰民。固体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三、环评结论 技改工程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规划,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可满足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拟建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5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有关本项目的环评信息。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5日。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幸福村 联系人及电话:田工 17708466866 2、评价机构: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联系人及电话:贺工 15886550617
湖南有色郴州氟化学有限公司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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