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年屠宰联合加工8万吨生态肉食品项目信息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屠宰联合加工8万吨生态肉食品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富民县工业园区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 总投资:21723.83万元 项目概况: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2000年,2010年跃入云南省农业产业化50强企业,是昆明市放心肉保供厂家,国家级储备肉加工厂。公司固定资产超过1 亿元。公司在未来几年计划建设一个产、供、销、农、工、商为一体的生态园林肉业联合开发项目,该项目建成可带动富民县3万户农民的养殖业发展, 可为富民县年出栏20万头生猪起到保价性作用,为昆明市紧缺的无公害肉食品得以保障供应,为产品走出国门提供平台。 年屠宰联合加工8万吨生态肉食品加工项目选址于富民县东元食品加工园区,工程建设用地面积71243平方米(约106.86亩),总投资21723.83万元,将建设待宰车间、生产车间、分割车间、冷库等建筑,总建筑面积77283.2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可屠宰加工生猪100万头,年生产加工8万吨肉食品。 二、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期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废水,基地开挖、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施工噪声和废弃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为屠宰、加工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食堂含油废水、职工生活废水;待宰间、屠宰间和污水处理站恶臭,燃煤锅炉废气;生产设备噪声、猪叫声;运营过程中的猪粪、猪毛、屠宰废弃物、不合格病、死猪、污水处理站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分离后回用;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根据昆明市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工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资源化处理,生活垃圾不与建筑垃圾混合,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排放限值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区绿化浇灌,回用不完的外排。待宰间、屠宰间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技术或加强通风换气的措施减轻其污染。锅炉燃料使用清洁能源轻质柴油或天然气,锅炉废气可直接通过15m高烟囱达标排放。通过选用技术先进的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屠宰、生产车间,避免运营期噪声对周边声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项目运营所产生的猪粪、胃肠容物全部运至项目粪便收集房暂存,由云南实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经无害化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本项目不对猪粪便进行堆肥处理,可满足环保要求。猪皮、猪鬃毛、猪血等分别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进一步利用;病猪胴体、内脏属危险废物,本项目设置病猪暂存间,对病猪尸体、内脏等进行暂存,统一委托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不直接对病猪尸体进行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统一由云南实善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收购,经无害化发酵处理制成有机肥。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符合富民县总体规划,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按照评价提出的要求加强运行期管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显著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荀总 联系电话:0871-65173867 项目单位: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6883085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http://www.eiafans.com进行公告,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⑴是否了解本项目?⑵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的经济发展?⑶您认为项目建成后何种影响较大?⑷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⑸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⑹其它要求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便跟进,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来访,登陆环评爱好者网站,表达您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昆明富锦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