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号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投资:300万元 项目简述:本次规划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4广业大厦东侧B幢1-4楼。紧邻护国路、金碧路,总建筑面积1655m2,医疗区有30张病床。主要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皮肤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 建设进度:工程计划2015年10月开始施工,2016年1月完工。 二、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 (2)联系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号 邮编:650021 (3)联系人:周工 电话:18013919653 三、评价机构概要 (1)名称:北京林大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58号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 (4)联系人:李工 (5)联系方式:电话:13888456925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项目为新建项目,是在原有建筑上进行专修使用,总建筑面积为1655m2。拟建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属于昆明市主城区,项目区域内由于人类长期生产及生活活动的影响,评价区域内已无原生植被,该区域内无天然植被分布,地表植被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内无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植物,无珍稀濒危动物、植物及地区特有物种分布。 (2)大气 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临时堆放造成大气中悬浮物颗粒物含量增高;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处产生的恶臭气体。 项目施工期间应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加强洒水次数,能有效控制扬尘的影响;污水处理站设置除臭装置;对垃圾进行日产日清。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营期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风机和泵产生的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间应在污水处理站周围设置隔声板。 (4)废水 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运营期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广业大厦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医疗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昆明第一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不外排。 (5)固废 项目施工期间固废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运营期间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项目建筑垃圾由后勤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进行收集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院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清运和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从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得出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环境噪声达到2类标准。 2、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固体废弃物均进行100%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噪声经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采纳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对策措施,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昆明市五华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对建设项目及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建设项目未来发展过程中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对建设项目的未来发展的态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昆明白癜风皮肤病医院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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