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actus0502 于 2016-1-18 16:00 编辑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热电工程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热电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1 项目名称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热电工程扩建项目。 1.2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珞璜工业园A区玖龙纸业公司现有热电站预留场地内。 1.3 建设规模 2×41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1×9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1.4 项目投资 项目静态投资40000万元。 1.5 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新建2×41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和1×9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贮运工程等。 主体工程:2×410t/h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和1×90MW高压、单缸、双抽冷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其中2台锅炉为1用1备。 辅助工程:自备水厂、循环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和点火用气系统等,均为利旧。 贮运工程:新建1座直径为5m的渣库、1套密闭输煤系统和1座事故灰场,储煤仓和灰库利旧。 2 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环境容量。 地表水:各地表水监测断面的pH、COD、BOD5、氨氮和石油类等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地下水:在区域3个地下水监测点中,仅1#监测点的氨氮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值,其余各项水质评价因子标准指数值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93)Ⅲ类标准的要求。 声环境:厂界北侧约10m处的居民楼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功能区要求。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3.1 废气 扩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锅炉烟气、灰库、渣库、灰场以及原煤转运、煤斗落料、破碎时产生的粉尘。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烟粉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等。这些污染物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3.2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化水车间酸碱废水、脱硫废水、锅炉、汽轮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锅炉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 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若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会造成受纳水体的水质恶化。 3.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送风机、水泵、碎煤机、破碎筛分机、直吹式中速磨等,各类噪声源噪声级约为75dB(A)~100dB(A),若不采取进行噪声控制,将影响厂区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燃煤灰渣、脱硫渣和废脱硝催化剂。固体废物若不进行安全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1 废气 1) 锅炉烟气 拟建工程新建的410t/h锅炉为高温高压煤粉锅炉,采用低氮烧嘴,能够在燃烧过程中有效地控制NOx的产生和排放,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后,烟气由玖龙纸业公司热电站现有的高185m、内径5.5m的烟囱排放,排放烟气中烟囱、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的浓度满足《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2)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 粉尘 原煤在转运、煤斗落料、破碎时产生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每台锅炉各设1个入炉原煤仓,原煤仓落料产生粉尘,每个原煤仓仓顶分别设1套袋式除尘系统,除尘器捕集的煤粉直接流入仓内,净化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所用灰库利用现有灰库,灰库落料产生粉尘,在其库顶设1套袋式除尘系统,除尘器捕集的除尘灰直接流入灰库,净化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渣库落料产生粉尘,在其库顶设1套袋式除尘系统,净化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灰场运行时,对锅炉灰渣、脱硫渣分区分块贮存,堆完一块随即用土覆盖,并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减少二次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扩建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4.2 废水 扩建项目产生的脱硫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锅炉、汽轮机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锅炉排污水送造纸车间回收利用;化水车间酸碱废水、锅炉清洗废水经热电站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一起通过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排入綦江河;生活污水经热电站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预测计算,扩建项目实施后,区域地表水体的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扩建项目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3 噪声 扩建项目针对各类声源的发声特征,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4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锅炉燃烧产生的灰渣及脱硫渣全部综合利用,同时项目设置1个事故灰场,可临时贮存锅炉灰渣、脱硫渣等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在实施相应的污染防范和减缓措施后,拟建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在拟选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7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1月18日~201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