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藤铁矿区Ⅷ号矿体铁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您们好! 怀集县天骄矿业有限公司拟新建藤铁矿区Ⅷ号矿体铁矿项目,并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业主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使项目建设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和减少对公众的不利影响,现向公众征求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措施和建议。工程建设情况及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藤铁矿区位于怀集县城12°方向,直距24.5km处,地理坐标:东径112°13′17″~112°14′00″,北纬24°06′40″~24°07′00″,矿区行政区划属怀集县中洲镇管辖。依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书》([2009]0014号),划定的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约0.72km2,开采深度为+450~+235m标高。 本次拟开发矿区内的Ⅷ号矿体,Ⅷ号矿体位于矿区西南端,建设方已委托编制了Ⅷ号矿体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并分别取得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粤国土资储备字[2009]22号)、粤国土资开备字[2010]25号)。 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12万t/a,符合产业政策要求,设计利用矿山资源储量108.04万t,矿石平均品位:TFe 42.37%、Cu 0.51%,设计矿产资源利用率92.69%,设计服务年限为9年。矿井采用平硐开拓运输方案,通风系统采用对角式。项目总投资1220万元,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二 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影响 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围挡措施,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材料运输过程中采取蓬盖措施,旱季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减轻大气污染;工程弃渣和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集中处理;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恢复植被。 运营期对因沉陷造成的林地损失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对无组织排放的工业粉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方法减少粉尘排放,对矿区各种道路定期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对废石场洒水降尘并在四周绿化;矿坑排水通过矿坑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外排;噪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2类区标准要求,不会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矿山废石近期运往废石场堆存,后期回填井下采空区。 三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分析工程建设方案,收集工程区评价相关资料,征求公众对工程建设的初步意见; (2)将公众初步意见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中,形成环评报告初稿,环评报告初稿按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网上等公示; (3)公众在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工程可能对环境影响基础上,建设单位会同评价单位通过调查表形式向可能受工程影响公众征求环保意见与建议;将合理可行的公众意见与建议纳入评价报告中; (4)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评审及审批。 (5)建设业主按照环保厅批复文件以及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建成后,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准文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能投入生产。 2、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主要环境问题识别;铁矿建设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含地表沉陷影响,水资源影响,土地利用影响等)及采取的保护措施;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空气影响及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固体废物影响及采取的保护措施;废石、矿坑水等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等。 四 本次公告目的 (1)初步征求公众意见,将合理意见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初稿中; (2)公众获得工程建设及环评初稿等相关资料的途径,以便公众提出更好的环境保护意见与建议。 五 资料获取方式及公众提出意见返馈方式 本次公告后,公众可通过工程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返馈意见;工程建设情况及评价报告书初稿等相关情况可在本公告贴出后在当地乡镇查询。公众在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及环评初稿基础上,我公司将通过发放调查表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仍可通过以下通讯方式返馈意见与建议。 六 工程建设单位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怀集县天骄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8-5801288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752820103 怀集县天骄矿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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