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新鸿海绵有限公司“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工程基本概况 广汉市新鸿海绵有限公司决定投资300万元在四川省广汉市经济开发区内——新丰镇古城村迪恩管件工业园内新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的建设,新厂址总占地面积约6000m2,其中厂房约3000m2,办公室约500m2,空坝子约2500m2。计划从2010年7月至2010年10月完成厂房的修建工作。项目经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068110052801]0127号” 备案通知书对其进行立项,同意本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实现年产海绵300吨的生产能力,可达到930万元的年产值,实现利润约75万元,提供约40个就业岗位。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广汉市经济开发区要求,符合广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周围形成的工业格局相容,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广汉市新鸿海绵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公示如下: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项目位于广汉市经济开发区,除周围几户农户外,无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施工期经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有效减少了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少,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施工废土和弃渣都得到了妥善处置,施工人员均为附近农户,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简易旱厕收集,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作为附近农田的灌溉使用。工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可循环使用。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间,只要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定文明施工,采取适当的防尘、降噪措施,可以将影响减少到最小。施工结束后、以上影响随之消失。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厂区内不设食堂,废水主要为办公楼厕所冲洗废水,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作为周围农田的灌溉使用。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过程中产生,经设备自带的集气装置收集后,集中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车间机械设备,声源强度在70-80dB(A)之间,设备噪声经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切割工序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其他企业使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项目的有利影响 项目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发展地方经济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可促进地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提高地区整体的经济实力,优化资源的配置。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报告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广汉市环境保护局,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投诉监督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 | 地址及邮编 | 备注 |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 028-87057760 | 陈友才 | 成都市芳邻路8号,610072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广汉市新鸿海绵有限公司 | 13330996822 | 黄禄兵 | 广汉市新丰镇古城村, | 建设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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