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天津港大沽口港区9号液体化工码头增加货种工程”环评工作及信息进行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临港津能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天津临港津能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9号液体化工码头位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的石化作业区内,包括1个50000DWT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建设),可同时靠泊2条5000吨级化学品船,码头最大靠泊船型为50000吨级油轮。工程设计油品化工吞吐量183万吨/年,其中油品91.5万吨/年,液体化工品吞吐量91.5万吨/年,主要为基础油、苯、原油、苯柴油、乙二醇等13种,现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2年5月得到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管理局批复,于2016年1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天津临港津能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9号液体化工码批复的货种,已不能满足临港经济区后方石化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迫切需要增加现有工程所输运的化学品种类,新增货种66种。
增加货种后9号液体化工码头装卸货种为79种,货物吞吐总量保持183万吨/年不变,装船量37.5万吨/年,卸船量145.5万吨/年。现有货种、新增货种详见下表:
表1 9号码头泊位货种类别及名称一览表(79种)
序 号 | | | |
| | 丙烯、液化石油气(LPG)、氯乙烯、乙烯、丁二烯、丙烷、异构烷烃(异丁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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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丁醇、异丁醇、正辛醇、异辛醇、乙酸丙酯(乙酸正丙酯)、乙酸丁酯、混合芳烃、环己烷、正己烷、二氯乙烷、甲苯、乙苯、乙醇、丙醇(正丙醇)、丁酮(2-丁酮)、甲基异丁基(甲)酮、甲基叔丁基醚(2-甲氧基-2甲基丙烷)、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丁烯酸甲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混二甲苯、苯乙烯、壬烯、甲基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甲酰二甲胺)、石脑油、煤油(火油)、燃料油(重油、渣油)、汽油、乙酸甲酯、乙酸乙烯酯、溶剂油、沥青、粗苯 | 甲醇、原油、丙烯腈、丙酮、苯、二氯甲烷、环氧丙烷、乙酸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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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氯仿(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丙烯酸丁酯、乙二醇丁醚(2-丁氧基乙醇)、 双酚A甘油醚 | |
| | 乙酸酐、丙酸、丙烯酸、硫酸、氢氧化钠溶液(液碱)、硫氢化钠溶液(氢硫化钠)、炭黑油(乙烯焦油) | |
| | 橡胶油、矿物油、丙二醇、丁二醇、二甘醇(二乙二醇)、环己醇(六氢苯酚)、环氧树脂、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三甘醇、杂酚油(蒽油) | |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工程运营期对所在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风险影响范围,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风险防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三、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工程为增加货种工程,在现有9号液体化工码头已建设施基础上增加装卸货物的种类,不扩建设施和增加设备。因此,无施工期及施工期环境影响,仅分析运营期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
本次评价只包括码头,因此本次在计算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时,只针对化学品的码头装船作业估算化学品气体的排放量。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在装船时由船舱大呼吸排放,排放时间根据装卸时间而定,排放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通过船舱呼吸口排放到大气中。
通过对装卸工艺及货种的工程分析,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甲醇,采用SCREEN3计算,预测因子NMHC、甲苯、二甲苯、甲醇基本可以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14)及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由来港船舶数量的变化所引起的,因此,运营期的船舶机舱水、洗舱水、压舱水等增加。
运营期工程废水主要有液体化工码头及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机舱油污水、初期雨污水、洗舱水等。生活污水、初期雨污水送至临港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压舱水、油污水均委托天津瑞文企业管理资讯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及进一步转运处置;项目建设100立方污水罐1个,用于储存作业泄漏清洗水及洗舱水等,统一收集后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3、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营后对海洋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含油污水、化学品污水和生活污水。本工程污水均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对周边海域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理,由于管道及设备等维修、擦拭产生的含油及化学品的棉纱属于危险固废,发生量较小,由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
5、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结论
本次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本项目水域风险评价范围为北自海河口北岸线,南至盐场卤水场扬水站以南,西起陆域岸线,向东约10km的水域。本工程的陆域风险评价范围为以本工程为中心,半径为5km的圆形区域。环境风险预测工作主要分为:利用不利气象条件对化学品陆域泄漏进行预测、采用拉格郎日法计算溢油漂移扩散影响范围及可溶性化学品泄漏风险预测。经过分析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风险是基本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输化学品采取全封闭装卸工艺,其中芳香烃、醇类挥发速率较大,且挥发气体对外环境空气影响较大,这些物质属于极性物质,极易溶于水,因此,产生的废气经气体回路管线流到后方罐区相应储罐,经储罐配套设置的水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塔和低温冷冻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净化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均≥95%。
不易溶于水的货种(汽油、煤油、原油、基础油等液化品)产生的非极性废气,经废气管道收集进入后方罐区相应储罐,经配套的低温冷冻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塔进行回收或废气无焰氧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均≥95%。
本工程运营期货种较多,液体化学品产生的废气如若不能达标,需针对相应的货种装卸增上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经回收的物料通过软管进入放置在罐区的物料储罐。
2、污水处置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有陆域废水和来港船舶废水。生活污水、码头初期雨污水送至临港胜科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压舱水、油污水均委托天津瑞文企业管理资讯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及进一步转运处置;项目建设100立方污水罐1个,用于储存作业泄漏清洗水及洗舱水等,统一收集后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明确压舱水不能在港池内排放。
3、固废处置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固废主要有陆域固废和船舶固废。
陆域职工生活垃圾、机修车间的非金属材料等由临港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理,机修车间沾油废物、油泥、软管吹扫废渣、装卸擦拭含油或化学品棉纱,属于危险废物,专人收集,定期由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
船舶固废中的生活垃圾,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其进行检疫之后按相关规定处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委托有资质的船舶污染清除单位进行接收处理。维修、保养废料临港工业区环卫部门统一接收处理。
4、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含油污水、化学品污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由临港胜科污水处理厂接收和处理。船舶生活污水、压舱水、油污水由天津瑞文企业管理资讯有限公司直接收集处理。其他废水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接收处理。
本工程处于渤海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范围内,在运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将本单位的应急能力纳入区域应急体系之中。同时还应采取增殖放流、生物修复、渔业资源养护等有效措施,将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海洋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5、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本工程运营期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以减少环境风险。天津临港津能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应急危机管理和应急反应指挥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及时发现和减少事故的潜在危害,确保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有必要建立风险事故决策支持系统和事故应急监测技术支持系统,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形成风险安全系统工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其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以防范的。
运营期风险管理及事故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在总图布置、工艺设备、防雷防静电及电气、消防、防溢液、安全管理等方面做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液体化工管线压力和温度检测装置等及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切断装置,采取密闭输送的装卸工艺,软管安装过压保护装置等。
2、建立严格的、可实施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污染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生产指挥与调度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防止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3、所有的设备和管道要定期检查、保养,防止突发性设备与管道溢液;针对所有货种及液化品一旦发生泄漏、溢油、火灾、爆炸的突发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三级响应应急预案。
本工程在采取系列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可将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至最低,有效减轻事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五、评价主要结论
天津港大沽口港区9号液体化工码头增加货种工程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以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和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对策措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基本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周边机构及公众,主要调查事项包括:
1、您事先是否了解或知道本工程建设情况的信息;
2、了解了本工程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后,您对本工程建设持何种态度;
3、本工程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工程建设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如何;
5、本工程造成的环境影响,您认为最主要的是哪一方面;
6、本工程增加货种后,对您工作质量和生活水平影响程度如何;
7、本工程建成后,您认为应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环境影响;
8本工程运营后,如果对您造成损失,您持何种态度。
七、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1、建设单位:天津临港津能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 邮 编:300452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2-25642691 传真:022-25642682
2、评价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8439678
传 真:010-88439678
联 系 人:李工
公示单位:天津临港津能石化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