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鼎顺矿业有限公司太平沟铁矿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鼎顺矿业有限公司太平沟铁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产铁矿石15×104t/a。选矿厂铁矿石处理能力为500t/d。项目最终产品为含铁品位66%的铁精粉,年产4.24万t。 建设地点:吉林省辉南县石道河子镇境内。 建设内容及投资:工程包括采矿工业区、废石场、选矿厂、尾矿库、生活区、道路等建设内容,本项目还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3321.39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采矿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采场降尘,剩余部分用于选厂选矿。选矿厂选矿废水全部排入尾矿库,经尾矿库沉淀后回用于选矿。 废气:采场扬尘经洒水降尘后达标排放。选矿车间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噪声:对于主要噪声源的部位采取厂房隔声或采取单独设独立间,同时在生产设备安装时作基础减振处理。 固体废物:采矿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等,统一堆放于废石场。选矿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全部排入尾矿库。 生态:采矿、选矿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可采取工程措施及生物治理措施进行治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当地报纸和环评爱好者网站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鼎顺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辉南县石道河子镇 联系人: 孟总 联系电话:1594****77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地 址:前进大街2266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王欣月 电 话:043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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