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狮子坡水厂扩容提质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醴陵市狮子坡水厂扩容提质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醴陵市自来水公司 建设地点:醴陵市狮子坡水厂现有厂区内(株洲市醴陵市解放路狮子坡街) 项目概况:醴陵市狮子坡水厂现供水规模为6万m3/d。本次扩改工程总投资为28233.01万元,拆除现有的2万m3/d常规处理设施,在该处新建一套4万m3/d的常规处理设施,保留现有的4万m3/d常规处理设施,同时,新建一套8万m3/d深度处理系统,并对狮子坡水厂供水范围内的配套管网进行改造。本次扩建后醴陵市狮子坡水厂供水总规模为8万m3/d。 二、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反冲洗废水和排泥水,以及少量的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无工艺废气排放。主要废气为职工食堂厨房烹饪会产生少量的油烟。 (3)噪声:主要来自取水泵房的离心泵的噪声影响。 (4)固废:净水厂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的污泥和少量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厂区污水影响为主要为滤池反冲洗废水和沉淀池排泥水,主要污染物为SS,这两部分污水拟混合进入厂区澄清池,经澄清后上清液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外高于楼房顶楼的排气筒外排,满足(GB18483-2001)排放标准。 (3)噪声:本项目取水泵设在室内并设减振基础,取水泵房和净水厂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作安全填埋处置;污泥采用排泥池自然干化后罐车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作安全填埋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原有厂址扩改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2016年1月27日~2016年2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醴陵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株洲市醴陵市解放路狮子坡街 联 系 人:朱总 联系电话:13874177858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路21号(邮编:410000) 联 系 人:王如意 联系电话:0731-8361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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