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合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佛山市高明区合水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合水医院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佛山市高明区合水医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先烈西路23号,主要从事综合性的医疗服务。本项目总投资额1798万元,占地面积506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84平方米,绿化面积148平方米,主要为门诊大楼、住院楼、康复楼、接种门诊楼以及员工宿舍楼。本项目已于2012年05月投入生产,由于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现申请补办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噪声主要有空调、风机、水泵等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严控废物、生活垃圾;废气主要有机动车尾气、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等;未达标污水、医疗废物的泄漏、流失等潜在的环境风险。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上述废水再一并进入更合镇合水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放至高明河(高明托盆顶至明城敬老院河段)。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通风以及绿地的净化,对医院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均较小;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加强地面绿化,并加强通风以减少污泥散发臭气,污水处理站周围空气能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设备噪声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保证其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表现在未达标污水、医疗废物的泄漏、流失,从而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发生风险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在采取一系列控制措施后,泄漏、流失等事故可得到有效防范,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可得到有效控制。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项目拟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减少废气和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噪声源对声环境的影响,做到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并对固体废物进行妥善处理。经预测,项目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选址是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合水医院 联系人:何金生 联系电话:0757-88871345 传真:0757-88871345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水先烈西路23号 邮编:528524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黎小姐 联系电话:13925901615 建设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合水医院 环评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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