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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日力胶鞋厂厂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环保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瑞安市日力胶鞋厂厂房改扩建项目 2. 建设性质:改扩建 3. 建设地点:瑞安市仙降街道翁垟村业区 4.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929.8m2(合5.89亩),总建筑面积11970m2,另地下室面积80.72m2(仅做设备用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 2)运营期 1、废水:项目在营运期间,项目废水为员工生活废水,废水总产生量约1920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氨氮产生量分别为0.19t/a、0.029t/a。生产废水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0.0613t/a,粉尘1.013t/a,一定量的臭气及有机废气。项目设置一台生物质锅炉,产生二氧化硫0.230t/a,烟尘0.011t/a,氮氧化物0.046t/a。 3、噪声:项目车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布料、橡胶边角料、废包装桶、锅炉灰渣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合理、安全、经济的处理后,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近期,项目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后排放;远期,待项目污水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后,项目废水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纳入污水收集系统,最终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飞云江。生产废水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密炼车间的粉尘及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从各支管汇集至总管,经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后,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进一步处理,最终达标高架排放;开炼机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硫化罐废气进入热交换器降低气体温度后储存在缓冲罐中,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对拉围条及压底设备顶部设置吸风罩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可达到95%)后高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3、噪声:隔声防护、消声以及合理布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其他固废外售处理及厂家回收。 因此,经治理后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评价范围为以项目场界起,2.5km为直径的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营运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如工程对您产生影响,您认为应采取的解决方式、您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如何以及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2月4日-2016年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瑞安市日力胶鞋厂 联系人:张和景 联系电话:13906873958 2、单位名称: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吴工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3、审批部门: 当地环保及项目审批部门: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 0577-65827296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瑞安市日力胶鞋厂 信息发布时间: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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