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 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公示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吉长春市九台区营城工业区,厂区东北侧隔铁路为九台市九营膨润土有限公司,南侧为九台市嘉鹏再生材料有限公司,最近居民为东北侧350m,项目总投资为591.05万元,项目为单一选矿工程,不含采矿及尾矿库。从硫铁矿(尾渣)中提取铜元素,剩下的尾渣(硫精矿)也作为一种产品出售。选矿规模为年处理矿石4万吨,年产14%铜精矿(十四级品)980吨,年产46%硫精矿(优质三级品)39020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将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 (2)项目运行过程中可实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零排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工艺粉尘及堆场、装卸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行过程生产车间浮选机、球磨机、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行过程中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生产废水经澄清后回用于选矿过程。项目可实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零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磨矿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在工艺设备密闭的基础上,于产尘点设置局部吸尘罩,由吸尘罩捕捉的含尘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净化的方式进行治理,设计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原料皮带输送生产过程产生有害的粉尘,设计采用水力除尘方式。除尘效率可达40%以上,可实现达标排放。堆场表层扬尘以及装卸、运输扬尘均采用洒水降尘的处置方式。堆场表面应保持湿润,减少粉尘产生量,需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表层风干后裸露,产生粉尘。另外,在大风天气下原料堆场将产生较大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建议在洒水降尘的同时,覆盖毡布。 (3)噪声 对于各种高噪声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采用有针对的降噪减振措施(详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处理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人电话:——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电话:13904321958 联 系 人:于工 九、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九台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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