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部令第35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阳春市中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新建项目由阳春市中医院投资建设。项目选址于阳春市拥军路2号,阳春市中医院内大门口处(即现急诊中心、皮肤科及学生宿舍旧楼和大门口空地)。项目总投资约18893万元人民币,规划建设一栋地上16层、地下1层的门诊综合大楼。项目占地面积为1797.15m2,总建筑面积为27166.70m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238.92m2,共设置床位400张,包括科室如下:门诊部、康复科、妇科、产科、儿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透中心、颅脑外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骨科(脊柱、关节、创伤),不设置传染病科、牙科和检验科。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本地区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建设项目污染概况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污水、施工噪声和建筑垃圾;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备用发电机尾气、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点和污水处理站恶臭、设备运行噪声、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 三、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为:扬尘采取洒水措施防治;施工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措施。 营运期拟采取措施为:生活污水经和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阳春市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道引至大楼屋顶层排放;地下停车库机动车尾气经机械式排放引至地面排放;垃圾收集点臭气加强清理、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加盖密封处理;对项目内的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局部封闭、隔声、减震等措施,以降低外传噪声;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报告书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预测及评价,如果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能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的防治措施,同时项目建成后保证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有可能受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单位与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本项目建设会带来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3、本项目建设给该地区带来哪些社会经济效益; 4、对本项目的态度; 5、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请通过电话、传真、e-mail及写信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公示期限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春市中医院 联系地址:阳春市拥军路2号 联系电话:黄先生 13827692678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九龙太阳城2幢106 联系电话:胡先生 18062170188 电子邮件:515808498@qq.com 阳春市中医院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