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改扩建生产线(新车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了《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改扩建生产线(新车间)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区海力路8号;项目占地面积为41309.51 m2(折合61.96亩)。总建筑面积26919.08m2,现有工程厂区分布有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锅炉房、宿舍、食堂等。项目在原有建筑内改建新增两条生产线,总建筑面积没有改变。项目扩大产能生产线为:青霉素粉针车间(103车间)原设计产能为3500万瓶/年,现扩大到5000万瓶/年;头孢冻干车间(201车间)原设计产能为10万吨原料/年,现扩大到25万吨原料/年;青霉素冻干车间(101车间)原设计产能为25万吨原料药/年,现扩大到50万吨原料药/年。项目新增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普通原料药50kg、抗肿瘤原料药50kg、抗肿瘤固体胶囊剂/片剂800万粒、普通冻干粉针剂800万瓶,普通胶囊剂3亿粒。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施工污水、噪声、建筑垃圾、施工扬尘及施工车辆繁忙引起的交通拥堵问题。 项目的运营期主要产生的环境影响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燃气锅炉排放的NOx和烟尘等工业废气;设备运行的噪声;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本项目正常运营后,产生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COD排放浓度250 mg/l;生产废水含有药品原辅料的残留物,排入预处理池进行预处理后COD排放浓度254mg/l。项目污水经预处理达入网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锅炉废气。 烟气经8m高烟囱排入大气,NOx和烟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第Ⅱ时段标准限值。 (3)噪声: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屏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检修管理、高噪音设备安装消音器等多个措施并举以降低噪声影响。噪声源通过各种治理措施后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65/55dB(A)]。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固废为废弃活性炭、不合格产品、收集的粉尘、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置。包装废弃物由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不合格产品等各危险废物分别收集于专用固废,定期外送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处置或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建设项目与规划用地、土地功能定位是相符的。在采取本环评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可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不改变当地的环境区域功能,项目建设体现了“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索取报告书简本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天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索取补充信息方式与期限: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天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13976678289 七、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电话:0311-80787616 传真:0311-80787613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416号国际商住城26-1-101号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的秀英区,重点范围为周边的居民等。 主要调查事项:查阅环评简本后,公众可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本次公示登出后10天。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天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公示单位: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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