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实施的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减缓项目不利影响的措施,我们将把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建设中。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各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到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18108333966 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3-68725121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3月29日。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和期限同上。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黔江区舟白街道黔恩高速北下道口 工程投资:17000万元 建设性质:改扩建 行业类别:城市道路建设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游客服务中心及高速管理房工程、周边风貌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1)道路工程全长1257.389m,包括黔小路拓宽道路、道路A线和道路B线。其中黔小路拓宽道路长679.225m,设计车速50km/h,双向六车道,路幅宽度32m;道路A线长446.804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50km/h,道路标准路幅宽度54.5m;道路B线全长为131.360m,单向两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路幅为16m。 (2)游客服务中心及高速管理房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面积19250.10m2,建筑面积2355.09m2,3F砖混结构,主要设有餐厅、银行、店铺、超市等。收费站南侧约20m处为收费站管理房,高速公路管理用房占地面积约为13020m2,建筑面积约为1818m2,2F砖混结构,管理楼内设有办公室、倒班宿舍、食堂等。 (3)周边风貌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重新设计改造收费站风貌,以及对周边居民房实施风貌改造,并在道路两侧打造景观带。 二、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建设中的“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项目,为鼓励类建设项目。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12月15日下发了《关于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立项的批复》{黔江发改委函[2015]713号},同意实施黔江区北互通交通及景观风貌整治工程,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黔江区城市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三、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项目区环境功能区划 本工程受纳水体为阿蓬江,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阿蓬江属于Ⅲ类水域功能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本工程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道路两侧35m范围内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35m外执行2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根据《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08]135号),本工程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及引用数据,阿蓬江监测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SO2、NO2、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监测点环境噪声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分布 本工程位于黔恩高速北下道口处,评价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和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或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占地为耕地和少量林地。根据现场调查,黔小二级路改造段和黔江北互通收费站连接线两侧的部分居民将会搬迁,搬迁时间在项目施工前。本项目的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工程附近的居民点,将搬迁的不作敏感目标考虑。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环境影响因素及污染治理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工程占地主要为耕地、林地、住宅用地、公路用地为主,植物主要以灌木、杂草和农作物为主。根据调查,施工时将破坏的植被为绿化景观植被,工程建成后将根据设计重新布置,本工程建设不改变工程区的用地性质。施工完毕后将对边坡和工程设置的绿化带等进行绿化,对城市生态环境起到积极的作用,可改善工程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因此,拟建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在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条件下,本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生态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废水主要为道路施工、养护及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石油类。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用于机械清洗、道路养护及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就近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中贯彻 “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 综上所述,本工程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均得到了有效处理或回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服务期 本工程服务期废水为游客服务中心、收费站及高速管理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和路面径流。服务期游客服务中心生活污水量为128.16t/d,收费站及高速管理房生活污水量为1.08t/d。污水均排入生化池处理(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城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阿蓬江。 路面径流经雨水管沉砂井处理后进入雨水管网排放至附近地表水体。 废水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域定期洒水抑尘,对临时堆放采取防雨布覆盖;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对出工程区的运输车辆清洗车轮,同时对运输渣体采取防雨布覆盖,可有效降低运输过程中扬尘的产生量,可有效降低扬尘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机械尾气中污染物主要有CO和烃类,根据相同类型工程各施工段施工机械尾气中污染物排放量预测可知: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尾气中CO和烃类污染物排放量小,预计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受施工机械尾气影响很小。 施工方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13]272号)和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以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服务期 本工程服务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行驶汽车排放的汽车尾气及餐饮油烟。 根据预测,本工程投入使用后预测范围内NO2、CO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限值。且本工程采用吸尘性好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建成后扬尘量小,对环境影响小,但为了减小废气的影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汽车管理,建立完善的尾气监测制度,在汽车年审过程中,对尾气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审查,同时随机抽查行驶中汽车尾气达标排放情况,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汽车上路,并倡导CNG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利用植物的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对工程两侧的影响。 本工程游客服务中心厨房和高速管理房食堂,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同时安装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引至屋顶排放,且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为75%的基本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在不采取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噪声对各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将无需流动的高噪设备置于临时设备房内作业,在居民住宅附近施工时,设置围挡,加快施工进度,尽量减少对居民点的影响时间。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缓施工噪声扰民现象。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与居民沟通,取得居民的理解。 ②服务期 本工程服务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公路车辆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居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将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根据调查,车辆鸣笛带来的噪声影响较大,在沿途所经的靠路沿的集中居民点应设置安装禁鸣提示,减少鸣笛的现象;道路两侧区域应结合城市规划和绿地建设,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工程弃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方及时运至舟白机场弃渣场;施工期间对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临时表土堆场,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表土用于工程后期的绿化用土;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黔江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服务期 本工程服务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游客服务中心、收费站及高速管理房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黔江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2、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本项目环保投资能带来良好的收益。从社会环境经济角度总体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符合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3、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环境要求,制定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计划,明确相关的责任关系,确保环保设施的建设与正常运行。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配合黔江区环境保护和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好工程的绿化、环保工作,禁止该路段车辆超速、超载行驶、超高行驶等工作,保持路面平整,及时填补路面坑洼地,保持路面清洁。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主要针对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所关心的主要内容和问题展开,编制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黔江区发展规划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工程施工及服务期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的建设将 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路网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且工程的建设得到广大公众的支持。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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