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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美铅锌一矿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莫美铅锌一矿改扩建项目位于西盟新县城320°方向,直距约14km处,地处西盟县勐卡镇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99°31′02″,北纬22°45′09″。矿区至莫美村为一般乡村土路,距离约2km;从莫美至西盟县城距离约40km,路面均为柏油路面,项目区交通便利。莫美铅锌一矿改扩建项目矿区由8个拐点圈定,总面积0.0333km2,开采矿种为铅矿、锌、银矿,产品方案为原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本项目区矿区于2001年11月首次申请设立采矿权,至2010年采矿证到期后进行一次延续及变更开采规模(由原采矿石量0.5万t/a变更为3万t/a),至2014年采矿证到期后进行再次延续。矿山至今已运行了13年,根据主体资料,矿区累计探明资源量为15.17万t,已消耗矿石资源量4.64万t,剩余保有资源量为10.53万t,剩余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6.78万t。本矿山生产规模为3.00万t/a,属小型矿山,采用浅孔留矿法进行开采。本工程基建期为11个月(合0.92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2.26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3.18年。矿山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进行开采,矿山拟建生产规模为3万t/a。矿山基建期8个月,则矿山总服务年限为4年零10个月矿山最终产品为矿石原矿。矿山服务年限内共计产生排土总量约1870m3,矿山原剥离排土总量约50万m3,矿山现有废石场位于矿区南侧工业厂房的下方,设计废石场容积为3500 m3在废石堆场顶部设置截洪沟,底部修筑拦渣坝。 矿山切坡施工对征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草丛遭受砍伐、铲除、掩埋及践踏等一系列认为的破坏,对生态造成一定的破坏及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矿山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出现在生产期。主要影响行为是:生产废水、矿坑涌水和生活废水对矿区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采矿工程、废石渣、运输对空气、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该矿山通过建设相关污水处理措施,生活废水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废土石放于有挡拦措施的废石场。对大气污染物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对噪声的治理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和消声器措施。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保护影响区的环境。 项目不涉及国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项目符合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各项规划等。 现该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项目设计和影响所在区域公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公众参与使公众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得到反馈,使政府管理部门决策科学化,使项目建设更完善和合理,从而有利于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盟豫通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5779551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工 电话:1831448892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任务后,收集相关项目文件和环保法规,进行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和工程分析,并识别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考察和必要的测试工作,进行工程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对主要环境因子的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综合研究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监理计划及管理计划,估算相应投资,进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简要分析,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总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有关《莫美铅锌一矿改扩建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莫美铅矿一矿矿山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莫美铅矿一矿矿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莫美铅矿一矿矿山建设项目》的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向公示制定的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莫美铅矿一矿矿山建设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电子邮件发送 38014868@qq.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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