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协成鞋材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评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协成鞋材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协成鞋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岸兜村; 建设内容:年产EVA鞋底100万双、组合鞋底70万双(EVA鞋底与TPR鞋底组合的鞋底为40万双,EVA鞋底与RB鞋底组合的鞋底为30万双); 建设性质:改建; 总投资:1000万港元。 2、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晋江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入泉州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EVA鞋底生产过程中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组合鞋底生产过程中使用MD水洗剂、照射剂、PU胶、TPR处理剂、RB处理剂、去胶水高级处理剂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鞋底打粗工序产生粉尘。目前项目已在制鞋底流水线、照射线、整理线、水洗线上方设置集气罩,照射线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收集后经集风管引至与其相邻的2条制鞋底流水线和1条水洗线收集的废气混合后经1#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的高度为25m;整理线产生的废气与其他2条制鞋底流水线收集的废气混合后,经2#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排气筒的高度为25m。打磨鞋底产生的粉尘,大部分细粉都随着磨具打磨进入配套的布袋。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苯未检出,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DB35/156-1996《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能够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项目边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边界粉尘的排放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设备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可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EVA鞋底、复合鞋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次品、注塑、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原辅材料的包装袋、产品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包装袋及鞋底抛光粉尘。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经统一收集整理后出售给外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各溶剂包装桶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建设项目基本可行。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内容。 5、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1)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2)项目所在地现有环境问题有哪些; (3)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保问题; (4)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下面的联系方式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网上发表留言:ythb-eia@163.com 环评单位联系人:杨 工 0371-2261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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