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泌阳县中医院的委托,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为泌阳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泌阳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
根据[2015]18号文《泌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按照泌阳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泌阳县人民医院搬迁至城东新区后,泌阳县中医院搬迁至原县人民医院,以原县人民医院内科病房大楼为主体实施本期“泌阳县中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目前该块用地已置换给泌阳县中医院,总占地面积为41242.21m2。项目建设性质为异地迁扩建,拟建地点位于泌阳县文化路南侧。项目总投资为4839.07万元。
经查,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第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本项目投运后,全院医疗机构污水经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排污管网进入泌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后排至泌阳河。本项目投运后在进行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和有效的末端治理措施后,全院排放医疗机构污水污染物总量较小,经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对泌阳河及相关地表水体的污染贡献均较小。
废气:对于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气,评价建议将污水处理站封闭后,预留进、出气口,在调节池和生化池上方加装废气收集装置和紫外线灭菌装置,将污水站排放的废气集中收集、消毒处理后由38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满足排放标准。
噪声:本项目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由于病房楼降噪措施较好,不会对楼内的病人和医务人员产生较大的影响。据调查,本项目受交通噪声影响较大,有关部门加强对该区域内交通噪声的声环境管理前提下,预计项目建设后医院边界噪声能够达标,不会对病人和医务人员产生较大的影响。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送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污泥全部送入驻马店市海骏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由此可见,本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泌阳县中医院
联 系 人:吕院长 联系电话:13598939911
通讯地址:泌阳县泌水镇行政路西段
(2)环评单位: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晓 联系电话:13838767758
通讯地址:南阳市中州中路393巷50号
特此公告
泌阳县中医院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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