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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催化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催化剂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 投 资:9205万元 性 质:新建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 项目概要: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业催化剂项目。本项目新建2条工业催化剂生产线,包括合成氨催化剂、二氧化硅分子筛催化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年产2000吨的催化剂生产能力。项目新建生产厂房4栋20000m2,仓库8000m2,办公楼及停车场以及其他辅助用房。项目建成生产合成氨催化剂、二氧化硅分子筛催化剂各1000吨。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③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⑤评价环境影响; ⑥公众参与调查; ⑦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内容及规模; ②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③环境质量状况; ④评价适用标准; ⑤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⑥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⑦环境影响分析; ⑧公众参与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及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为使公众能更加确切和详实的了解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需要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信息的人士,可询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问询及意见提出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将陆续公告建设项目的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5.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033860487 6.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371-5569847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丰产路88号豫酒商务4楼(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河南中宏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