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新洲三期周边道路配套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九台城区内,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本项目新建道路3条,三条道路总长度为1092m,车行道面积12030m2,绿化铺装面积5160m2,人行步道面积5976m2,停车带铺装面积4525m2,总占地面积:27691m2。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施工期TSP影响较严重,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对周围空气影响很小。 2)废水 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 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夜间施工时影响更为严重。但其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生活垃圾和弃土,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场统一填埋处理;弃土统一收集后送至政府指定的城市垃圾堆放场处理。 5)水土流失 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土壤扰动后,可能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的影响等。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采取必要的生态和工程措施,可将水土流失量降至最低。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议通过加强绿化、降低车行速度、道路两侧合理规划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和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 三、公示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10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帅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卫星路7930号 联系人:刘工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九台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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