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年产100吨茄尼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建设年产100吨茄尼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年产100吨茄尼醇生产线项目 建设地点:安宁工业园区麒麟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呈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南方耐磨材料厂生产厂房,安装建设提取茄尼醇生产线及物料储存车间即可投产。项目工程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具体如下。 主体工程:原料车间(2个,位于原有原料车间及原有2#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共计1750㎡);主生产厂房(920㎡)内设提取茄尼醇的各类设备、原料储罐、成品罐等;1栋4层综合行政楼。 辅助工程: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4t/h),生物质燃料暂存房;食堂正己烷暂存罐2个20m3/个(一用一备),成品包装桶多个废渣车辆中转场2400㎡。 环保工程:锅炉水膜除尘系统,35m烟囱;正己烷尾冷凝回收塔,15m排气筒;固废堆存区;食堂油烟净化系统。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场地施工、厂房装修以及设备安装已经完成,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根据现场调查,施工期无遗留明显环境问题。据调查,施工期采取的措施如下: 项目前期未进行表土剥离,后期绿化覆土外购,项目区在前期的施工过程中(新建锅炉及生活区、生产区间厂房、清水循环水池的建设等活动)产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利用,开挖地基过程中未见地下涌水。同时,针对雨季过程中建筑物的基坑排水问题,主体工程设置了临时抽排水系统,采用排水管道将基坑内积水抽排至项目区外围道路排水系统。项目区内道路已基本硬化,应采取绿化及主体工程设计的排水沟、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阶段,建设方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围墙围挡、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实行密闭化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对噪声的污染防治采取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距周边其他企业较远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等措施减轻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统一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场地回填利用,不外排。在临时渣场周围修建截排水沟,减少雨季冲刷,旱季应采取相应的覆盖防护措施,减少扬尘。弃渣不在项目区内长期堆存,及时运出场外到指定位置。 (2)运营期 1、空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车间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换气。 (2)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经过35m烟囱排放。 (3)脱溶尾气经冷凝器回收后的二次尾气,经过水喷淋回收处理设施回收后经过15 m烟囱排放。 (4)食堂油烟经过抽油烟机抽取后在项目食堂屋顶排放。 (5)原料堆棚尽量封闭或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原料堆存过程中粉尘的排放。 (6)生产后的烟渣及时运出场外,不得长期堆存;若在厂区内堆存,须采取篷布遮盖等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2、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2)生产车间采用干清洁的方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 (3)项目员工在厂区食宿,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项目区内化粪池处理—— 麒麟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项目区内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安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麒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区内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8978-1996)三级标准和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麒麟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设备冷却水经管道收集输送至冷却塔冷却处理后进入清水循环水池,暂存后供生产过程中冷凝器冷凝用水之需,不外排;回收的清洁蒸汽冷凝水经管道回流至锅炉循环使用,含有正己烷溶剂的蒸汽冷凝水送至浊水循环水池,用于原料拌料。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利用车间墙体衰减减小噪声影响。 (2)泵、搅拌机、风机等设备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3)及时检修、维护设备,确保机器正常运转。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产后产生的烟渣外卖有机肥厂,不得外排; (2)锅炉炉渣经收集后定期外售有机肥厂; (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正己烷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预防、管理和风险事故处理,重点防范道路沿线的高速公路、河流、村庄、桥梁、水库等。 (2)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 (3)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4)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5)加强操作工人防护。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从事有毒有害介质作业的工人上岗时应穿戴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眼镜和胶皮手套。出现泄漏事故,进入高浓度作业区时应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车间常备救护用具及药品。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消防、卫生应急防护制度,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如防毒面具、氧化呼吸器、防护眼镜、洗眼器等。 (6)选用先进可靠的机泵、阀门、管道、管件,对受压操作的设备和管道,除对焊缝进行严格探查外,进行水压和气密性试验,加强维护与管理,及时更换损坏部件,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7)厂区设置防毒面具、氧化呼吸器、防护眼镜、洗眼器、灭火器等设备,器材。 (8)正己烷暂存罐周围设置围堰。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5年3月19日-2015年4月2日进行了问卷调查,2015年8月26日,通过了省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论证。2016年3月25日在环爱好者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4月1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建设年产100吨茄尼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 hpgsfk @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 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附件:《建设年产100吨茄尼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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