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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一、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九台硫精矿深加工选厂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吉长春市九台区营城工业区,厂区东北侧隔铁路为九台市九营膨润土有限公司,南侧为九台市嘉鹏再生材料有限公司,最近居民为东北侧350m,项目总投资为591.05万元,项目为单一选矿工程,不含采矿及尾矿库。从硫铁矿(尾渣)中提取铜元素,剩下的尾渣(硫精矿)也作为一种产品出售。选矿规模为年处理矿石4万吨,年产14%铜精矿(十四级品)980吨,年产46%硫精矿(优质三级品)39020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
(1)项目施工将对地表水、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环境等产生影响。
(2)项目运行过程中可实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零排放,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工艺粉尘及堆场、装卸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行过程生产车间浮选机、球磨机、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行过程中生活污水排入旱厕,生产废水经澄清后回用于选矿过程。项目可实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零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磨矿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在工艺设备密闭的基础上,于产尘点设置局部吸尘罩,由吸尘罩捕捉的含尘气体经布袋除尘器净化的方式进行治理,设计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原料皮带输送生产过程产生有害的粉尘,设计采用水力除尘方式。除尘效率可达40%以上,可实现达标排放。堆场表层扬尘以及装卸、运输扬尘均采用洒水降尘的处置方式。堆场表面应保持湿润,减少粉尘产生量,需要定期洒水降尘,避免表层风干后裸露,产生粉尘。另外,在大风天气下原料堆场将产生较大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必须采取一定措施,建议在洒水降尘的同时,覆盖毡布。
3、噪声
对于各种高噪声设备,可针对不同设备采用有针对的降噪减振措施(详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
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处理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如下: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3)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4)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
七、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经理
电 话:13843083520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王工
电 话:85161278
九、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吉林省环保厅。
特此公告。
长春吉鑫有色金属深加工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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