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欢迎有关人士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1、项目简介 延吉市佳能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节能改造项目位于佳能热力锅炉房原址,为改善集中供热结构与体系,延吉市佳能热力有限公司拟拆除原有的29MW热水锅炉和64MW热水锅炉,取消供热范围内9座分散小锅炉房。在厂区内新建集中供热锅炉房一座,安装2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140MW,能够满足热源厂供热区域内供热面积172.30万㎡的冬季采暖用热需求。本工程拟投资5437.54万元,全部为自筹。 2、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介绍 评价机构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85号)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4区甲16号1幢6层610,邮编:100000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传真):15948778333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为: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环境特征,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分析;环境保护措施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环境质量是否满意;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有何建议和要求; 5、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写信。 公示发布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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