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精气神长白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天然矿泉水饮品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抚松精气神长白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天然矿泉水饮品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抚松县东岗镇大碱场村 2、工程简介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东岗镇大碱场村,项目总投资28028.56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180000.00m2。建设规模为年产天然矿泉水饮品20万吨(其中18.9升桶装天然矿泉水2万吨、5升桶装天然矿泉水2万吨、500毫升瓶装天然矿泉水12万吨、350毫升瓶装天然矿泉水4万吨)。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该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扬尘、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该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锅炉烟气等废气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废水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生产设备噪声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生产、生活过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厂区及其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上述各污染因素经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周围居民区等,粘贴公示。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第35号令)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精气神长白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 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8844170033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431-85913534 七、环评审批部门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