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新建门诊及住院部楼建设项目
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冶金研究院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 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新建门诊及住院部楼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结核病医院现有院区内,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7层门诊及住院部楼,建筑面积24218.75m2。新建一处制氧机房,建筑面积162.05m2。合计建筑面积24380.80m2。拆除原楼门诊及住院部楼,建成后不新增病床数。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厕所,经管线排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避免物料长期露天堆放;散装粉料、粒状材料采用雨棚雨、布覆盖或经常性地喷水,减少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建设围墙。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施工期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安置声屏障,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 固体废物: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应按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有关文件精神处理。施工队伍驻扎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来收集,统一处置,不允许随意抛弃。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小南河。 采用生物质锅炉进行冬季采暖。 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从源头上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结核病医院 地 址:九台市文卫路49号 联系人:高磊 联系电话: 0431-82350981 环评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0431-8516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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