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吉林市松花湖实验林场委托,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公司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综合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建设朱雀阁一座,地上五层,地下二层,占地面积6319平方米;电瓶车回车场730方米;索道升降站898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7947平方米,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500平方米,地下面积6700平方米,项目运营后年接待游25万人,项目总投资4892.4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场地围档、洒水和运输车辆加盖苫布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⑵废水:本项目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场地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其他废水都得到合理处置,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项目夜间不施工,为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环评从产噪设备、施工方式和车辆运输等方面提出了噪声控制的具体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影响。另外由于施工期间产生的土方全部就近用于坡地沟壑景观的构筑,运输线路仅在拟恢复的采煤沉降区内,因此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⑷固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和道路广场建设工程产生的土方全部用于坡地沟壑景观的构筑,无弃土产生,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置。 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新建的朱雀阁,项目的建设会占用部分林地,工程建设对砍伐的林地进行恢复,主要种植榆树、杨树、长白落叶松、樟子松等,复植树种为原有树种,最大限度的保留了原有生态原貌,复植量为1000棵,大于砍伐量。经过生态恢复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址符合吉林市朱雀山国家森林公园功能区划,在对“三废”及噪声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 三、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21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松花湖实验林场 联系人:关经理 电话/传真:18604329950 环评单位:松辽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松辽水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15948778333 联 系 人:董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