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6线普宁交界至惠来惠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示 《省道236线普宁交界至惠来惠城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省道236线普宁交界至惠来惠城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普宁市与惠来县交界处,与拟建的省道236 线普宁益岭至惠来交界段相接,起点桩号K67+800,途经惠来船桥水库、上林樟、下林樟、河田、必樟、小溪、白沙湖、新乡,止于惠来惠城,连接省道337 线,终点桩号为K90+727.89,路线全长22.928公里,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2米,行车道宽22.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工程估算投资115346.61万元。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工程建设占地,施工过程对现有植被的破坏及水土流失影响,以及施工期噪声、废水、扬尘、沥青烟气、生活垃圾和运营期交通噪声、机动车尾气对项目范围内敏感点的影响。 三、主要的环保治理措施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采取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从源头控制交通废气和噪声影响。采取降噪路面、绿化降噪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按环保计划实施防治措施,可使影响降至最小程度。本项目可使沿线地区的交通出行条件得到改善。项目路线布设较合理,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信函以邮戳为准)。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来县公路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2097779 联系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南门东路81号 邮编:515299 八、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88416946 建设单位:惠来县公路局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16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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