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jgc2000 于 2016-4-8 11:23 编辑
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大剧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河南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目前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号]有关规定,环评报告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向公众公示,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大剧院项目 建设单位: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中原区西流湖街道汇智路以东、雪松路以西、渠南路以南、传媒路以北 建设内容: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大剧院项目占地面积50942m2,总建筑面积1259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578m2,地下建筑面积63387m2,建设内容包括:歌舞剧院1个(1700座)、音乐厅1个(850座)、多功能厅1个(430座)、戏曲排练场1个(450座)、豫剧团驻场区、曲剧团驻场区、行政办公及管理办公用房、附属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地下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及食堂油烟。本项目停车场废气通过机械抽风由排气筒排出。项目拟设4个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2m,排气筒位于拟建项目四周绿化带内。根据预测结果,高峰时段和平均时段非甲烷总烃和NOx排放浓度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且地下车库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标准(CO和NO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分别小于30mg/m3和10mg/m3)。食堂含油烟废气由集烟罩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项目东北侧顶层(五层)排烟口排放,预计排放浓度为0.8mg/m3(<2.0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废水:废水主要为冲厕排水、盥洗废水和餐饮废水,产生量为49.1m3/d,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餐饮废水经1m3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的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容积不应小于60m3。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水质要求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最终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双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的排放要求。 固体废弃废:项目建成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观众和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277.21t,经各楼层设置的垃圾回收箱收集后,由环卫人员收集后运往城市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噪声:本项目投产后,噪声源主要来自水泵、风机、制冷机组、冷却塔、音响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车辆进出产生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强约为60~90dB(A)。本项目高噪声设备全部安置在建筑室内,其中大部分位于建筑地下专用设备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管道与设备软连接,剧场内墙体吸声、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大剧院边界处噪声可以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对外界声环境影响很小。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①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②对区域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③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④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⑤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⑥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请您在公示后10个日内,将您的意见以书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华山路92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63376313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377-63855331
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 4月 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