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arfox 于 2016-4-13 09:32 编辑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云海大道~云龙大道)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盘龙路(云海大道~云龙大道)新建工程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 总投资:7000万元 建设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拟建道路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拟建道路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1190m,路幅宽30m,双向四车道,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二、项目污染源分析 1、施工期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固体废物及水土流失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运营后,汽车尾气、扬尘、交通噪声、路面径流污水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其影响时段为项目运营期过程段,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三、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有关本项目的环评简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7519968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电 话:13627331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