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文)的规定,对“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 2 项目概要 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位于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该港为“疆煤入渝”、“西磷东运”铁水联运的重要节点,是渝西地区及西南地区重要的货物中转站。改扩建工程陆域占地面积61.47hm2,设计吞吐量1125万t/年,其中散货1005万t/年,件杂货120万t/年,设计代表船型为5000t级干散货船,设计泊位数为5个5000t级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1154.8万t/年。主体工程包括港池开挖、陆域形成、港区道路、水工建筑物等;配套工程包括件杂堆场、散货堆场、边坡、排水箱涵、土建工程;公辅工程包括供配电、照明、通信与导航、给排水、消防;环保工程包括水处理设施、除尘设施及绿化工程。 本工程总投资25566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6.31万元,占总投资的1.63%。劳动定员325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 施工期 1) 废气及粉尘 (1) 施工粉尘 建筑及基础拆迁、土石方开挖、出土装卸、散装水泥作业、汽车运输、石方爆破等产生扬尘,可使近地面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升高,达1.5mg/m3~30mg/m3,对环境空气产生局部的、短期的影响。 防治措施:施工时施工场地洒水,禁止车辆带泥行驶,严禁所有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冒装和沿路撒漏,确保密闭运输。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场地周边道路硬化并设置沉砂井,进出工地车辆冲洗,建筑材料简易覆盖。地面开挖或爆破后,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采用湿式作业,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 (2) 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废气 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及汽车排出含SO2、CO、NO2废气;工程部分结构件采用汽车运进,会带来汽车尾气污染。汽车排放尾气主要污染物为SO2、CO、CxHy和NO2。按8t载重车型为例,以柴油为燃料,其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见表1-1。 表1-1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3) 施工船舶废气 施工船舶的单船耗油量约300kg/h,柴油中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见表1-2。 表1-2 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4) 抛泥区臭气 本工程设抛泥区,河床淤泥中有机质含量较高,当淤泥处于厌氧状态时,会有少量H2S和NH3等臭味气体散发出来。 2) 废水 (1) 水域施工废水 ① 水域挖方造成的水体扰动以及泥浆产生量 本工程建设施工形成的水域挖方量约为13.74万m3,港区泊位形成的水域挖方作业会产生两种水环境污染;其一为港池开挖的扰动引起泥沙污染,其二为泥浆陆域堆放时排出的上清液。本工程泥浆待沉淀后上清液达标排回长江,剩余卵石泥沙运往指定地点作为填方回填。港池开挖临时泥浆沉淀池(抛泥区)设于港池开挖区域近岸陆域部分,占地面积约1hm2。类比国内江河港区建设施工情况,吸出的泥浆中SS占约20%,则本工程水域开挖带来的泥浆水量约为68.7万m3。本工程港区建设时共产生的悬浮物量为343.5t。 ② 抛泥区余水 本工程产生的水下挖方底泥送至抛泥区。底泥抛泥区堆存过程中产生余水,主要污染为SS。由于本工程疏浚采用抓斗式挖泥机,抓斗抓取底泥提出水面后,一部分余水经抓斗缝隙漏至水体中,在抓取至汽车时亦会漏出一部分余水,因此,底泥中含水量相对较少,根据泥浆计算,港池开挖带来的泥浆水量约为68.7万m3,泥浆的沉淀时间在24小时以上,沉淀后废水中SS浓度<70mg/L,废水总量约54.96万m3。 ③ 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 根据《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2007,500t级~1000t级船舶舱底油污污水量为0.14t/d·艘,按2艘施工船舶同时工作估算,施工船舶舱底油废水产生量约为0.54t/d,废水中石油类平均浓度10000mg/L,石油类产生量为5.4kg/d。根据海事部门相关要求,施工船舱底油污水需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由海事部门监督管理,其处置不在本评价范围。 (2) 陆域施工废水 陆域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混凝土养护、冲洗模板等生产过程产生含悬浮物废水,悬浮物浓度约4000mg/L,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的修理、维护过程及作业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和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油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SS,石油类浓度为12mg/L,SS为300mg/L,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车辆进出场地之前进行冲洗,产生含石油类和SS的废水,石油类浓度为10mg/L,SS为1000mg/L,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 (3)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根据同类工程类比资料,本工程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将达到400人/d,生活污水产生指标按80L/(人·d)计取,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取0.8,每天排出的生活污水量为25.6m3/d,污水中主要含BOD5、COD、NH3-N、SS等,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或达标排入溪沟,最终排入长江。 3) 噪声 (1) 施工车辆及机械噪声 施工机械、施工车辆、地基处理以及装卸工艺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均会对周边陆域环境产生局部、短期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见表1-3。 表1-3 主要施工设备噪声源强 (2)爆破噪声 施工爆破时炸药在介质中爆炸产生的能量向四周传播形成爆炸声。炸药爆炸后在一定体积内瞬间产生大量高温高压的气体产物并以超音速向四周膨胀,在离爆源较近的地方,空气中产生的波动表现为冲击波,形成爆炸声,即爆破噪声。爆破噪声会对周边人员造成听力损伤、惊吓等生理效应,同时对周边建筑产生破坏。本工程采用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小型排炮微差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减轻爆破噪声的影响。 4) 振动 施工爆破产生振动,会对周围的建筑物造成一定破坏,爆破安全距离与爆破作业最大装药量、建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振动速度有密切关系,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有关爆破安全距离的规定,建筑物地面质点的安全振动速度,对土坯房、毛石房屋为1.0cm/s,对一般砖房、非抗震的大型砖块建筑物为2cm/s~3cm/s,对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房屋为5cm/s。本工程厂区内现有建构筑物将在工程开工后分阶段拆除重建,距离场界最近建筑物为郭坝村居民点,其与本工程场界距离约500m,该居民点多为非抗震的砖房。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拆除的旧设备、建筑垃圾、剩余土石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 拆除旧设备 本工程现有设备设施均拆除,改扩建工程不利用拆除后的旧设备,拆除后的旧设备外售处理。 (2) 建筑垃圾 本工程厂区现有建构筑物将在工程开工后分阶段拆除,拆除旧建筑产生的垃圾按125kg/m2计算,建筑垃圾产生量约2453t,建筑垃圾送珞璜工业园区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 (3) 土石方 本工程水域挖方量13.74万m3(包含水下炸礁6.84万m3及灌注桩开挖泥浆量3.86万m3),陆域挖方量360.98万m3(包含剥离表土2.63万m3),陆域填方量273.5万m3,总挖方量374.72万m3,总填方量273.5万m3,剥离表土及经干化后的淤泥后期用于港区回填覆土及绿化用土,弃方101.16万m3拟送至2km外的郭坝村处置点处理。 (4) 生活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即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2t/d,经收集后统一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2 营运期 1) 废气本工程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散货在装卸、输送、堆取、存放等作业过程中由于搅动、落差或大风吹起,在堆场、码头作业带、铁路站产生的扬尘、转运站无组织废气、到港船舶柴油机废气、铁路站内燃机废气、汽车尾气以及汽车运输道路扬尘。 本工程大气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详见表2-1。 表2-1 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2) 废水 本工程废水排放统计见表2-2。 表2-2 废水排放统计表 污染源
隔油处理后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13.68 3.42 2.73 0.34 2.74
生化池处理后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生化池处理后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 营运期噪声源主要包括港口区域噪声及企业站铁路噪声。 (1) 港口区域噪声 港口区域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船舶发动机噪声,主要噪声源及源强见表2-3。 表2-3 港口噪声源强 单位dBA (2) 企业站铁路噪声 营运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来自于列车运行时机车鸣笛、轮轨碰撞等,将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按照“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噪声振动源强取值和治理原则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稿)》铁道部铁设计函[2010]44号 确定铁路噪声源强,见表2-4。 表2-4 普通货物列车噪声源强 单位dB(A) 速度,km/h | | | | | | | | | | | | | | 线路条件:Ⅰ级铁路,无缝,60kg/m钢轨,轨面状况良好,混凝土轨枕,有砟道床,平直、4m高路堤线路; 车辆条件:构造速度小于100km/h,转8A型转向架; 参考点位置:距列车运行线路中心25m,轨面以上3.5m处。 |
4) 振动 企业站列车在运营期,列车轮轨与钢轨间产生撞击振动,经轻轨、道床传递至地面,从而对周围环境产生振动影响,根据统计资料,机车型号为SS、轴重为21.5t的车辆以60km/h速度运行时侧向15m处理的振动强度约为85dB~89dB,见表2-5。 表2-5 铁路振动源强表 5)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及处置状况见表2-6。 表2-6 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及处置状况表 序号
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3改扩建工程“以新代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情况 本工程“以新代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情况见表3-1。 表3-1 本工程“以新代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情况表 污染源
部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入长江,其余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
*现有皮带机为老式半机械化运输,物料卸至皮带机坑道中,再由皮带机进行水平运输,堆场不设转运站及火车翻车机,故现有工程污染物统计中无转运站扬尘及翻车机房扬尘,物料转运过程中的产尘量包含在堆场装卸扬尘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 施工期 施工前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制订控制扬尘污染方案;在施工时利用扬尘的亲水性对施工场地及时喷洒水;严禁所有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冒装和沿路撒漏,确保密闭运输效果;在运输车辆出口设置汽车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离开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落实以上不利影响减缓措施情况下,施工期间扬尘对该工程周边及沿途运输道路的影响基本可以得到控制。 (2) 营运期 营运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及堆场扬尘、货物运输车辆尾气、装卸机械燃油废气。对各装卸机械的产尘点进行洒水抑尘,对堆场进行洒水作业,并设置防风网,经常对流动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经常清理运输道路上的粉尘和浮土、随时对港区道路喷水增湿,减少汽车行驶产生的扬尘。预计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 2)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期 施工期港池开挖和陆域形成产生的悬浮物对长江水质造成的影响不大。钻孔灌注桩施工作业时,在泥浆池四周采用土堤加高围护,并在泥浆池上方设置遮盖装置,降低SS对长江水体造成影响。 施工船舶舱底污水由船舶自带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水域施工废水泥浆经临时泥浆沉淀池(抛泥区)沉淀后上清液达标排回长江;陆域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砂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长江;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沟达标排放;水泥等建筑材料堆放在专用场地内,各类建筑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及时运走;施工场地及机械冲洗产生的废水应通过设置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经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活动对长江水体的影响较小。 (2) 营运期 港区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沟回用或达标排入溪沟,最终排入长江,总体来说本工程废水对长江水质及其水生动植物的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期 施工机械噪声难以采取针对性的治理,在施工现场呈无指向发射衰减,打桩阶段、装修阶段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距离为50m,港池作业、土石方阶段达标距离为100m,结构阶段达标距离为200m。郭坝村距离本工程最近的距离为500m,工程建设施工会使局部噪声值增高,但是不会造成污染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2) 营运期 工程实施后,噪声源对厂界评价点的影响值在43.70dB(A)~53.57dB(A)之间,3个厂界点昼、夜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本工程噪声源对环境敏感点郭坝村的昼夜影响值为44.07dB(A),叠加现状值后,预测值昼间为47.10dB(A),夜间为46.62dB(A),满足《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 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分析 (1) 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港池开挖泥浆经沉淀后剩余卵石泥沙可作为陆域填方回填,港池开挖临时泥浆沉淀池(抛泥区)设于港池开挖区域近岸陆域部分,占地面积约1hm2,可有效防止港池开挖的泥沙石回流至长江;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回用利用,剩余建筑垃圾送珞璜工业园区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以上措施可有效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2) 营运期 工程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机械废油和隔油池废油、到港船舶生活垃圾、陆域生活垃圾、货种带来的固废及食堂餐饮垃圾等。废水处理站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掏、雨水收集池污泥收集后回用,废油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船舶生活垃圾由海事部门统一处理,陆域生活垃圾及货种带来的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饮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环境影响 (1) 施工期 拟建工程在施工阶段由于对地面进行开挖或填筑,使征地范围内的植被遭受砍伐、铲除、掩埋及践踏等一系列人为工程行为的破坏。拟建工程主要占用零星自然植被、未利用地、建设用地和少量耕地,征地范围内生物量不大。 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港池开挖和清渣、水工建筑物施工作业,会使局部水域SS浓度增高,并且会产生剧烈振动和机械噪声,会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及鱼类产生一定的影响,改变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形成新的生态平衡。 为避免施工期间对上产卵场鱼类产卵活动的干扰,工程采取了以下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水下施工作业,避免在鱼类产卵季节(每年的2至6月份)进行水下施工;控制水下炸礁范围;施工期间,应由保护区管理部门监督并设置工区界线,设立醒目标志和标识,严禁越界施工,严禁进入保护区界内挖沙采石。 (2) 营运期 工程建成后,将充分利用港区空地铺设草皮,种植乔木、灌木,总绿化面积约57000m2。场区的植被状况将得以恢复和改善,对陆域生物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港区工程的建设不会危胁到饵料生物群落结构改变及生存环境,工程无阻隔鱼类洄游设施,不会阻隔鱼类洄游。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如下:在每年的2至6月份鱼类繁殖季节应避免在涨水时段及清晨(通常为鱼类繁殖高峰期)作业,尽量减少该期间的航行;限时对资源与生态环境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为类“三场”,渔获量变化;渔获种类比例和比重;主要经济鱼类种群结构;产卵场及卵苗发生量。 工程建设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繁殖期避让措施、资源与生态环境监测措施、施工和运行期管理措施、增殖放流措施、生态补偿措施、岸坡植被恢复、港区绿化措施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港江津珞璜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庆市港口总体规划》等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工程为渝西地区及西南地区重要的货物中转站,本工程的建设,必将带动重庆市及西南部分省区经济的发展。 工程所在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工程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项目所在地的鱼类重要生境不会对工程建设构成制约。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均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作业区的建设不会危胁到长江水生生物群落结构及生存环境,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本工程选址、建设可行。 (五)公众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方式一:直接到环评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渝中区双钢路1号)查阅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2015年2月10日。 方式二:直接到建设单位-重庆绿岛新区管理委员会查阅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为2016年3月4日至3月17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重庆港江津港区珞璜作业区改扩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书; 致电至023-68484315(环评单位)或023-47609336 (项目承建单位)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3月4日至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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