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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花卉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株洲云龙示范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株洲云龙示范区盘龙路(云海大道-云龙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环办[2013]103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简本),以确保公众对环境保护措施的知情权,了解公众对该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醴陵市花卉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地点:本项目位于醴陵市西侧,紧邻平汝高速醴陵出口,北靠玉瓷路,南邻渌江,东北接凤凰大道,地理位置由于,交通便利。 项目概况:醴陵市花卉旅游综合体项目占地面积17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市民公园(开放式)、花卉公园(特许经营)、农业观光产业园、陶瓷交易市场、沿江景观改造项目、迎宾大道景观改造项目、花园洋房度假区、花鸟市场购物区、溪水风光带及周边的市政和基础设施。 总投资:20亿元,资金来源于自筹。 二、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1)废水,施工生产废水来源于冲洗施工机械、施工便道,经临时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佣;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2)废气,施工扬尘来源于施工中渣土的装卸、运输,采取定期洒水抑尘可减少扬尘的污染;机械、车辆尾气产生浓度较小,经空气稀释及绿化净化后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值在90-95dB(A),经绿化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弃土、废料、运输散落物等建筑垃圾经申请后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5)生态破坏,主要来源于 场地平整、挖土填方等,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会结束。 运营期:(1)废水,主要是游客及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2)废气,主要为公厕、垃圾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合理规划选址和绿化隔离后对区内及周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主要来源于室外娱乐设施和人员活动,安装隔音设备或绿化隔声后对敏感点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工程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项目的建成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强旅游状况和投资环境有积极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给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须认真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环境防治措施,精心设计、施工、监管,使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最大程度地减轻或消除。 本环评认为,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能为环境所接受,本项目在环境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评信息、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有关本项目的环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醴陵市渌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顾方 联系电话:18627331236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侨 联系电话:0731- 28663385 Email:1782915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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