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年产84万瓶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项目第一次网上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4万瓶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项目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年产84万瓶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约360m2,总建筑面积360m2。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生产,预计年产量84万瓶,其中空气清新剂产量为48万瓶/a,车载香水产量为36万瓶/a。总投资1498.6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劳动定员为30人。年工作300天。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确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②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公告 ③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公众意见调查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文件 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文件做出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①现场踏查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施工期、运营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抚松县工业集中区(吉林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范经理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能源局后楼401室 联 系 人:王永刚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七、公告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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