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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机场高速联络道工程(渝北区公安分局开口)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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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1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①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依照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以上规定,本项目已于2016年3月2日至2016年3月15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上(http://www.eiafans.com/thread-948616-1-1.html)进行了第一次公示,项目首次公示名称为:“机场高速联络道工程(渝北区公安分局开口)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目前,本项目环评工作已经进行到一定程度,为使公众对该项目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简要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⑴ 项目名称:机场高速联络道工程(渝北区公安分局开口)
⑵ 建设单位: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⑶ 建设性质:新建
⑷ 项目类别:交通运输
⑸ 建设地点:渝北两路片区,江北机场西侧,机场立交西南侧,渝北区公安分局附近
⑹ 建设内容:本工程包括机场路出入口匝道(A匝道),起点接锦湖路与滨港路交叉口,终点接机场路,全长60.417m,单车道,宽7.0m,设计车速20km/h,道路等级匝道。机场路出口匝道(B匝道),起点接机场路,终点接锦湖路与滨港路交叉口,全长133.737m,单车道,宽7.0m,设计车速20km/h,道路等级匝道;滨港路—双龙东路连接道上垮桥,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宽9m,长326.326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C匝道(滨港路改造段),将原滨港路12m宽双向车行道缩减为8m,出口段缩减为6m,改为由北向南方向单向行驶,由南向北方向车行道由绿化带改造设计,设计车速30km/h,长度202.679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D匝道(锦湖路至双龙东路右转匝道)D匝道设计车速20km/h,长95.65m,道路等级为匝道以及配套建设的绿化、防护、桥梁、排水、照明、交通及综合管网工程等。
⑺ 项目投资:4762.94万元。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拟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区域内评价区域内SO2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6.7%;NO2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56.25%;PM10的最大浓度占标率为64%,各监测因子均未超标,拟建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长江鱼嘴断面水质指标均未超标,单项污染指数Iij值均小于1,表明监测区段水质良好,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区域C2#、C4#、C7#监测点昼间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主要原因是该监测点靠近滨港路、双龙东路,现状车流量较大,且由于道路较窄,交通拥堵。因此交通噪声影响较大。
三、生产工艺过程简述
拟建项目分别按施工期和营运期进行分析,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1  道路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2  桥梁工程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四、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分析
(1)声环境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 施工期
施工期间距离场界距离昼间130m、夜间250m范围内的噪声影响值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施工期短暂,施工期噪声对场地周边居民、学校等敏感点影响时间较短暂。
根据道路建设的特点,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大中型施工机械主要集中在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压实阶段,敏感点受影响时段也主要集中在基础施工阶段。其他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相对较少,且主要为小型设备,对周边环境影响将较小。
环评要求项目在施工阶段需使用高噪声设备时需与附近的敏感点居民沟通并提前告知相关内容;禁止在敏感点较多区域进行夜间施工,特殊情况应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且提前公告附近居民。此外施工单位应该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污染设备同时启用。
② 营运期
经预测,在营运期近期、中期、远期道路两侧相应区域昼、夜间噪声可慢满足4a类标准和2类标准。
公路沿线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持道路畅通。道路两侧按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种植行道树。建筑墙体采用空心砖;临路一侧建筑物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塑钢隔声门窗。通过以上措施,道路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2)振动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振动主要来自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空压机、土石方回填夯筑、车辆运输等设备与工艺环节,项目施工工艺不含爆破。
施工机具产生的振动振级在74~80dB,其振动传播范围约在15~30m外可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商业中心区”规定的相应标准。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推广湿式作业法;对运输车辆要经常进行车身的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超速,以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扬尘;全部采用外购成品水泥混凝土,不得在工程区内拌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施工场地内办公生活区的生活燃料采用液化气,严禁用煤;全部采用外购成品沥青的方式,不得在工程区内熬炼沥青。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区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受施工废气影响很小。
② 营运期
经预测,本工程营运期车辆通行排放的汽车尾气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OX标准限值,各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较小。为进一步减轻交通废气的影响,本评价建议在道路两侧应种植对NOx等污染物有吸收或抗性较强的乔、灌木,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削减大气总悬浮微粒、NOx等污染物,达到美化环境和改善景观的作用。同时加强对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平整,保持路面清洁,减轻扬尘,减少车辆洒落物对环境的影响。
(4)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场内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做防尘用水;生活污水依托临近现有的市政设施等,施工项目部设置临时移动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城市管网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② 营运期
本工程建成后,污废水的来源主要为初期雨水。初期雨水冲刷路面,导致地面雨水中污染物浓度增大。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还含有少量的石油类。
市政部门对上路货车车厢的封闭限制,基本杜绝了上路车辆的沿路抛洒现象,同时经过市政环卫部门对路面的定期清扫,路面遗留的污染物较为有限,随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长江后,对长江水环境质量影响极小,环境可接受。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 施工期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多余的土石方在区域内施工厂场地平衡调配解决。换填土与剥离表土掺和用作道路沿线边坡及施工占地绿化覆土。对
于临时堆存的表土及换填土,要求土堆堆放高度控制在5m以内,周边用草袋拦挡临时防护,草袋外侧布置临时排水沟,顶部用防雨布覆盖防护。施工期固废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② 营运期
拟建项目不设服务区、收费站等,没有生活垃圾产生,对环境影响小。
(6)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利用工程占地,减少对地表的破坏,在路基、施工营地、表土及换填土堆场四周挖设排水沟,并对裸露地表或土石方进行覆盖等,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将路基、路面剩余土石料、骨料、沥青等清理干净。加强道路及边坡绿化工程的管理,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以及景观的一致性。
(7)社会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对城市道路设施的影响:拟建工程位于渝北区回兴,现状道路密度高,车流量大,交通堵塞严重,交通压力大。本项目作为南北向交通重要节点,本工程的建设对解决现状交通量大,拥堵现象严重的问题,适应未来交通运输发展的需要,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② 对劳动就业的影响:拟建工程施工期可在一定时期内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问题。工程通车后,随着渝北区开发建设,可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问题,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 对交通的影响
工程依托区域现有双龙大道、双龙东路、锦湖路、滨港路以及机场路等等道路实现物料运输,拟建工程施工时,材料运输、施工机具行驶等将会增加区域的交通流量,增大上述道路的交通压力。建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拟定交通组织方案,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交通组织工作,减少由于项目实施而给交通带来的不便,同时,材料运输等作业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减少施工期对区域交通的影响。
④ 对轻轨3号线的影响
本项目对轨道3号线产生影响位置有4处,其中立体交叉为2处,平面距离较近处有2处。
机场高速联络道工程(渝北区公安分局开口)A匝道在K0+025.236处下穿轨道3号线,路面设计标高427.154m,该处轨道3号线轨面设计标高445.158 m,高差18.004m,钢铬板底部距离建筑A匝道建筑界限顶端有10.4m。B匝道在K0+224.175处下穿轨道3号线,路面设计标高427.457m,轨面设计标高444.762m,高差17.305m,钢铬板底部距建筑B匝道建筑界限顶端有9.7m, 均满足净空要求 。
本次设计A、B匝道距离轻轨QJ28-D77、QJ28-D78号墩较近,为消除道路交通对轻轨墩的安全隐患,本次设计考虑在以上轻轨墩四周设置一圈防撞护栏,防撞等级为SS级。
根据与建设单位核实,本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将针对轻轨3号线的影响及保护方案进行专篇设计,并提交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审批。
环评要求,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轨道交通保护专篇所提出的保护方案及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不对轻轨3号线产生影响。
五、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1年第9号)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2)相关规划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重庆市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等规划内容要求。
六、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意见征询对象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学习等相关人员,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如下:
  
1、你是否了解该项目
  
了解
不了解
2、您认为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
很大促进
较大促进
不明显
不知道
3、本地现有交通便利程度如何
便利
一般
不便利
4、您觉得拟建工程建设选线是否合理
合理
不合理
不知道
5、你对本地当前环境状况是否满意
满意
不满意
具体方面:
6、本地应特别关注的保护对象
○居民区
○保护区
○风景区
○医院
○文物古迹
○珍稀植物
○珍稀动物
○学校
○饮用水源
其它:
7、你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废水
废气
噪声
固废
生态
其它:
8、你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同意
反对
无所谓
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反馈方式和期限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果您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或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面所列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临空都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68075875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101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3) 61513307  
邮寄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邮    编:4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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