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央商务区青房财富地带配套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
公示地址:http://www.eiafans.com/forum.php?mod=post&action=newthread&fid=64;公示时间:2016年4月21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央商务区青房财富地带配套工程 项目地址:青岛市中央商务区规划11号线、16号线 建设单位:青岛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 项目内容:项目总投资230.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生活污水,加油和泄油期间可能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以及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生产废水经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对厂区设备进行降噪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通过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市北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符合市北区发展规划要求,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建设是否了解;您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项目地区目前最大的环境问题是什么;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环境可能的影响是什么;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影响;您是否赞成本工程建设等。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期限内,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青岛理工大学联系。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青岛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8661759037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青岛理工大学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56175881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电子邮件发送至: nigel.ye@yeah.net;或来电至:053285071268。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青岛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 青岛理工大学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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