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的《蓝光悦彩城·悦云苑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蓝光悦彩城·悦云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羊肠片区 占地面积:21906.90 项目概要:蓝光悦彩城·悦云苑小区项目用地面积21906.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945.11平方米,总基底面积438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0102.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843.03平方米。地上建筑中住宅64859.16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5242.92平方米。地下建筑中物管面积105.15平方米,生鲜超市面积350.51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2000.00平方米,机动车库面积23059.58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1327.78平方米。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3888817910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恒业游泳馆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720983351,0871-65173867(传真)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4.主要产污环节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产污环节及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间的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采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期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避免排放黑烟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循环再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建设临时旱厕,旱厕粪便由周围农户拉走沤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以及各种施工运输车辆噪声等。由于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距离本项目较远并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均可以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经采取分类管理,施工过程中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主要产污环节及环境影响: (1)废气:地下停车场设有机械供排风系统,车库排气有序排入大气,废气排放口远离并背向人行道,通过空气的稀释和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物业生活污水和商业活动产生的商业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昆明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对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汽车行驶时的交通噪声、商业活动以及居民社会娱乐活动噪声等。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再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物业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商业活动产生的商业垃圾。由物管人员统一收集于堆放,然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来电请致:张工15720983351,0871-65173867(传真),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