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jouc 于 2016-5-3 18:20 编辑
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海南省金基海洋能源有限公司现委托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项目进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本项目拟建于海口市新埠岛以北约5.3km处的海域,工程不占用陆地及港口岸线,海域面积19495m2。项目将建成1个中型小号发电平台,年可发电约155.34万千瓦。发电平台包括钢制平台支架以及相应的发电系统设备和监控设备等。主要建设内容:吊机平台32m2,工作平台两个16m2,水轮机安装平台2个6m2。海流发电将对弥补能源短缺、缓解环境污染起到重要作用,为当前社会巨大的能源消耗找寻了新的解决方案和出路,促进海洋能源开发,项目的建设得到海口地方政府支持,能给地方经济发展发展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程施工期约为12个月,总投资估算约为28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次评价将首先根据施工工艺情况、项目施工特点,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筛选,之后再全面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和侧重点的对主要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和评价,对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调查,然后参考类比调查和监测结果,选择适当的模式和参数,定量或定性的分析项目施工和营运后对环境的影响,以及事故状态下的影响,并提出环保和安全的改进措施。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水文动力和地形地貌与冲淤)、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水质、沉积物、生态环境、水文动力和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海洋工程的环境可行性、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评价结论与建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村庄、城镇、企事业单位、渔民和养殖户,以及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设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① 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实施,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② 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③ 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 ④ 因本项目实施所遭受的影响,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⑤ 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⑥ 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五、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海口市新埠岛海域海流(潮汐)发电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为有效地和项目周围单位急群众进行沟通,建设海南省金基海洋能源有限公司特发布本公示,欢迎相关单位和公众与我们联系,公众可在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16日为期10个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E-mail、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将信息反馈予该工程的业主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省金基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帝豪大厦 联系人:羊工 电话:13518075888 传真:68558446 (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005号)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贸西路环海国际六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5229368
海南省金基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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