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航路(机电大道-知行大街)建设工程环评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1250万元在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罗塘村新建董航路(机电大道-知行大街)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董航路(机电大道-知行大街)建设工程位于株洲市芦淞区五里墩乡罗塘村,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241.35 m2(约19.86亩),全长约300.474m,路幅宽28m,属城市次干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工程和其他公用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1250万元,项目计划于2016年3月开始建设,至2017年2月底项目竣工及验收。项目建设期12个月。 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芹 联系方式:18684566665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期有扬尘、噪声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对周围局部空气和声环境将带来一定的影响;项目在运营期有道路扬尘、交通噪声等产生,如不采取措施将对项目区域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对于“三废”处理采用以下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扬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采取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物料运输、临时存放、装卸过程中,采取防风遮挡等措施降尘,采取合理安排施工等措施降噪,项目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的雨水排入现状水体,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株洲市总体规划,符合芦淞分区规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厂界外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能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经环卫部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产生的污染物不会降低环境区规划要求。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或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根据情况提供解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17日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