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年产84万瓶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年产84万瓶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约360m2,总建筑面积360m2。本项目投产后,本项目主要从事空气清新剂、车载香水生产,预计年产量84万瓶,其中空气清新剂产量为48万瓶/a,车载香水产量为36万瓶/a。总投资1498.6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劳动定员为30人。年工作300天。 二、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过程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对区域地表水体的影响;工艺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运行过程生产车间各生产设备噪声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水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松江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泥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仅在灌装工序中会有少量的乙醇(含精油)挥发。为防止乙醇(含精油)对环境的污染,企业拟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乙醇挥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噪声源主要来自植物精油提取机、搅拌机、灌装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应采用低噪设备,对基础做减震处理,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可以将上述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各种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与处置,处理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在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符合抚松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和循环经济原则,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建设得到当地居民的认同,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所以,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在企业认真落实环保措施,实现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建设项目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②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派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抚松分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抚松县工业集中区(吉林派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范经理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路987号,能源局后楼401室 联 系 人:王永刚 联系电话:0431-8595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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