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万吨非晶带材及高磁感铁芯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非晶带材及高磁感铁芯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1 项目名称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非晶带材及高磁感铁芯材料项目(一期工程)。 1.2 建设地点 重庆市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晏家组团。 1.3 建设规模 一期工程拟建设1条5万t/a高磁感取向硅钢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 1.4 项目投资 项目静态投资6亿元。 1.5 建设内容 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5万t/a高磁感取向硅钢生产线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等。 主体工程:1条5万t/a高磁感取向硅钢生产线,包括常化酸洗机组、轧制机组、脱碳退火及涂MgO机组、高温罩式退火炉、涂绝缘层及热平整机组和剪切分卷机组等。 公用辅助工程:供配电设施、燃气设施、空压站、除盐水站、给排水设施、通风设施、检化验设施等。 环保工程:1套盐酸雾净化系统、1套硫酸雾净化系统、1套铬酸雾净化系统、1套碱雾净化系统、1套油雾净化系统、1套布袋除尘系统、废水处理站。 2 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TSP等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铬酸雾质量浓度满足参考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HCl质量浓度满足参考的波兰、匈牙利等国家的保护区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有一定环境容量。 地表水:各地表水监测断面的pH、COD、BOD5、氨氮和石油类等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声环境:厂界四周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功能区要求。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3.1 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常化酸洗机组酸洗、漂洗等工序产的氯化氢,涂绝缘层及热平整机组酸洗、漂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涂绝缘层及热平整机组涂绝缘层工段产生的铬酸雾,轧制机组产生的油雾,脱碳退火及涂MgO机组碱洗、清洗工段产生的碱雾,常化酸洗机组的矫直、抛丸等工序产生的含氧化铁粉尘,以及常化退火炉、连续脱碳退火炉和氧化镁涂层干燥炉、绝缘层干燥炉和热平整炉等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和NOx。这些污染物会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3.2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MgO废水、含乳化液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氨氮。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若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会造成受纳水体的水质恶化。 3.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轧机、抛丸机、开卷机、卷取机、缝合机、拉伸矫直机、各类剪切机、空压机、各类风机、各类水泵等,各类噪声源噪声级约为90dB(A)~105dB(A),若不采取进行噪声控制,将影响厂区周围的声环境质量。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切头切尾、废油、废酸、含铬废液、废耐火材料、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若不进行安全处置,将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4.1 废气 1) 氯化氢 拟建项目设置1套盐酸雾捕集及净化系统,处理常化酸洗机组酸洗、漂洗工段产生的含氯化氢气体。所有酸槽均在其上部设置活动槽盖,生产时为全密封状态,侧面设一抽风口接管,含氯化氢废气通过酸雾洗涤净化塔处理后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 硫酸雾 拟建项目设置1套硫酸雾捕集及净化系统,处理涂绝缘层及热平整机组酸洗、漂洗工段产生的硫酸雾。所有酸槽均在其上部设置活动槽盖,生产时为全密封状态,侧面设一抽风口接管,含硫酸雾废气通过酸雾洗涤净化塔处理后排放,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3) 铬酸雾 拟建项目设置1套铬酸雾捕集及净化系统,处理涂绝缘层及热平整机组涂绝缘层工段产生的铬酸雾。所有酸槽均在其上部设置活动槽盖,生产时为全密封状态,侧面设一抽风口接管,含铬酸雾废气通过酸雾洗涤净化塔处理后排放,铬酸雾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4) 油雾 轧制机组在轧制过程中喷淋大量乳化液进行润滑冷却,产生乳化液油雾,设置1套油雾分离器进行净化,净化后的油雾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 5) 碱雾 拟建项目脱碳退火及涂MgO机组的碱洗和清洗工段产生含碱废气,经1套碱雾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碱雾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 6) 粉尘 常化酸洗机组的矫直、抛丸等工序产生含氧化铁粉尘,拟建项目设置1套布袋除尘系统,净化各产尘点产生的粉尘,含尘废气经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7) 天然气燃烧废气 常化退火炉、连续脱碳退火炉和氧化镁涂层干燥炉、绝缘层干燥炉和热平整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含少量烟尘、SO2和NOx的燃烧废气,由排气筒直接排放,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的要求,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4.2 废水 拟建项目新建1座全厂废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的间接排放水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后,经园区废水管网送中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长江,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3 噪声 拟建项目针对各类声源的发声特征,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对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4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钢卷切头切尾由专业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废耐火材料由耐火材料公司回收利用;废油、废酸、含铬废液属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滤芯及废反渗透膜、废吸附剂、水处理污泥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在实施相应的污染防范和减缓措施后,拟建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可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在拟选厂址实施是可行的。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7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8 全文公示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示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8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翰文大酒店10楼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查阅方式:以纸质报告书的形式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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