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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关于餐饮类项目的评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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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7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在编写一个餐饮类项目,在查找资料中,在一本《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参考书上发现这样一段话,我觉得写得不错,现在分享给大家,希望对新人有所帮助:
         在某些城市,对饮食服务类的选址有相当严格的要求,因此首先需要识别该饮食服务场所是否产生油烟污染。通常情况下酒吧、咖啡馆、茶馆、面包房、熟食店、馄饨店、兰州拉面店、火锅店等可视为不产生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但其中的火锅店因排放的热废气量较大而且带有辛辣的刺激性气味,如离敏感点较近时,应考虑进行有组织排放。而一些北方水饺店通常会有炒菜,面店、米粉店需要制作浇头,上海点心店要煎制锅贴、生煎,都不可避免地产生油烟污染,做环评时应慎重对待。当然某些连锁经营的面点(如武京堂)、桂林米粉店、简餐店现场只对配送的半成品进行蒸煮或微波炉加热的情况例外。单纯的比萨饼店(不含油炸项目)是否产生油烟污染目前还存在一定争议,相对而言使用封闭式的烤箱比敞开式的对环境影响要小,近似于烘制面包。
          参考书的观点对不对,大家见仁见智,欢迎各位在本贴分享自己的观点看法,作为一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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